資料圖:黑虎羌寨
建筑的本元功能為供人類居住,保護自身安全。《韓非子·五蠹》載:“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圣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曰‘有巢氏’”;李漁認為“人之不能無屋,猶體之不能無衣”??梢姟敖ㄖ谋举|是讓人安居下來”(海德格爾語)。
原始的居住棲身功能滿足之后,人類豐富的情感內涵使住所逐漸升華為感知空間,與動物巢穴有了本質區別,審美、宗教等體現精神價值的因素成為建筑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時還承載著一定的倫理功能,共同組成了建筑文化。
由于地理、氣候、經歷上產生的文化差異,各地各民族的建筑形式也不相同,如愛斯基摩人用雪塊筑成的圓頂小屋(Igloo),非洲撒哈拉沙漠地區被稱為馬特馬塔屋(Matmata house)的地下住屋,游牧民族的蒙古包等。我國的各個民族也有不同的建筑形式,如回族的清真寺,土家族的吊腳樓,哈尼族的蘑菇房,羌族的石房、碉樓等,形式各異,體現出我國建筑文化的多元性特征。
本文擬對羌族建筑的文化內涵作大致的分析。
一、羌族建筑形式簡析
生活在四川西北部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的羌族是我國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約20萬(也有資料顯示目前羌族總人口為30.6萬,見耿靜《羌鄉情》,巴蜀書社2006年9月第1版),主要生活在茂縣、汶川、理縣和北川等地,其中,以茂縣最為集中,約占羌族總人口的80%以上,民族文化內涵深厚。“羌笛何須怨楊柳,春風不度玉門關”中的羌笛,早已為世人耳熟能詳,其建筑、釋比文化、羊皮鼓舞等也是珍貴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其中,建筑以優美的外部形態,合理的內部空間分配,嚴謹的布局和豐富的內涵成為羌族極具代表性的文化表征之一。
羌族建筑風格獨特,技藝高超,材料以石材為主,與漢族建筑以木料為主,罕用石材、追求“盛德在木”的基本原則大相徑庭。羌族建筑融合了我國傳統建筑的三種主要形式——游牧民族的帳幕式、漢族的窯洞式和干欄式建筑的主要特征,風格古樸。
羌族建筑在對游牧民族帳幕式的繼承上,體現為其室內至今還完整保留中心柱的結構形式,且羌人已將中心柱演化為室內空間中的精神之柱。這種表現形式,與羌族的歷史經歷關系密切。羌族先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從西北遷移至岷江上游,雖然生產方式由游牧轉為農耕,但很多游牧民族的文化特征仍然被保留下來,成為羌族文化中的鮮明特色。
羌族文化結構多元,受漢文化的影響尤為深刻。定居岷江上游之后,羌族建筑在保留一部分游牧民族文化特征的基礎上,對其建筑形式進行了適應性的改造,如帳幕式穹頂結構,由于受到地理條件的限制,更主要是因為穹頂結構在中原漢族的主流文化中已成為統治階級權力、秩序、等級的象征,于是羌族轉而務實地選擇了窯洞式的平頂結構形式。
羌族群體建筑為一體化的布局,單體建筑的布局,則呈外部封閉,內部開敞的院落形式,合理有序,不僅受四川盆地漢區穿斗木結構四合院的影響,還有仿造北方四合院形制的痕跡,并且,羌族的“四合院”在漢族四合院形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向空中發展,形成了具有羌族特色的退臺式四合院樣式。
二、羌族建筑的文化內涵分析
羌族的建筑文化根植于本民族傳統文化,兼蓄多種文化和建筑樣式的有益因素,經過多年的經驗積累和對外來文化的吸收,在效仿的基礎上,進行了積極必要的改造,體現出羌族建筑文化極大的包容性和雜糅性特征,功能合理有序,具有深厚的文化內涵,在我國傳統建筑文化中具有獨特和重要的地位。
(一)與生存、生活的關系密切
羌族建筑形式多樣,以碉樓、石砌民居、碉巢、土屋和板屋為主要建筑形式,石砌房占的比重最大,其中碉樓最具特色,是羌族生存觀的主要物化形式,成為羌族艱辛歷史經歷的見證。
1、與生存關系密切的碉樓
《后漢書·西南夷傳》載:“冉駹夷者,武帝所開,元鼎六年,以為汶山郡,至地節三年夷人以立郡賦重,宣帝乃省并蜀郡,為北部都尉,其山有六夷七羌九氐。……眾皆依山居止,累石為室,高者至十余丈為邛籠(按:今彼土夷人呼為雕也)”[1],“‘邛籠’,即今羌語,碉樓之意”。[2]
碉樓是羌族建筑中一種特殊的空間形態,是羌族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符號之一和驍勇民風的歷史見證,在長期的實踐中,以碉樓為中心,形成羌族獨有的建筑布局。
早期碉樓的功能主要用于戰備,各寨中碉樓的排列多成“Z”字形,達到提前防御和隱蔽御敵的目的,還可將寶物藏于碉樓之中,有效地防備山匪、強盜的搶掠,在冷兵器時代曾發揮過巨大的作用。
碉樓形式多種,有四角、六角、八角等,茂縣的黑虎羌寨甚至有十二角的碉樓;各地碉樓的高度20~30米不等,最多的有十三、四層。碉樓有不同的種類,有哨碉、戰備碉、風水碉等,哨碉放哨,戰備碉御敵,風水碉祭祀,功能各異。用作祭祀的碉樓,有一定的神圣感,是族群的象征,與通天柱、生命樹有相似之意,是羌人的一種“圖騰”。碉樓還是全寨的最高點和中心點,是在寨內判斷方位的指示標志,
在結構上,有的碉樓單獨修建,有的與住宅結合修建,空間形態優美。各層的四面墻上有外小內大的斗窗,既可用來采光,更主要的功能是在戰斗時作為射擊孔,由于斗窗結構上的內大外小,外面的敵人很難對隱藏在碉樓內的羌人構成威脅,而羌人則可以有效地殺傷敵人,設計匠心獨具。有的碉樓還辟有半地下室,可貯存糧食,還有的碉樓設計有小的出口,與陰溝、暗道、主渠相通,戰時可作逃生通道。由此可見,碉樓的每一處設計均以生存為基點而展開。
如今的碉樓已無戰備之用,過去的防御功能已被貯存和居住取代,理縣桃坪羌寨的碉樓更已被開發為旅游中的觀光景點,在新時期實現了功能轉換。
2、空間分配合理、陳設功能明確的民居
羌族建筑技巧高超,就地取材,以石塊拌以當地盛產的黃泥砌成,牢固堅實。在羌族史詩《羌戈大戰》中,就有關于建筑的生動描述,如“如烏山上采青石,青石塊塊作墻面;木西嶺上砍鐵杉,鐵杉作柱又鋸板”,“九溝里頭砍木頭,九匹山上背石片;九溝清水調泥巴,羌人重把碉樓建”等。
?。?)合理的空間分配
羌族民居至今仍為為“干欄式”結構,普遍的高度為三層。建筑的第一層,為牲畜圈和廁所,還可堆放柴薪(現在河谷地區也有在菜地中建牲畜圈,但半山和高半山地區依然保持原始風貌),功能單純實用;第三層為儲藏室、曬臺和罩樓,如豬膘肉、油餅、香腸等食品都懸掛于第三層,可利用第二層火塘的煙熏防腐。外面為曬臺,可以曬放玉米等農作物。
人居的第二層,傳統的室內空間劃分主要依據神龕、火塘、中心柱在主屋對角線上的標準進行分配。由于歷史上的不斷改造或擴大,傳統的尺度規范逐漸被放寬,為工匠們提供了改變這種傳統規則的自由,既隨意又合理。
羌族堂屋一般都分為兩部分,進大門為外間,右邊為樓梯,可達第三層的倉房和曬臺。主屋位于左邊,有門,面積大小不等,呈正方形或長方形。
以桃坪羌寨的龍小瓊宅為例,主屋神龕位于主屋門對面墻的夾角處,神龕下設火塘,由于主屋寬度的原因,火塘的旁邊是由兩根并列的中心柱組成,柱間立板,與外間的中柱成一條直線,自然地將主屋與廚房分割。主屋有門通往其他臥室和房間,臥室位置略高于主屋,構造簡單,均為木板隔成,整棟住宅結構復雜,錯層、夾層眾多,并很好地運用了共享空間,體現出一種設計初的智慧。
龍宅第二層的空間分配以主屋為中心,突出了主屋是家人活動的重要場所的地位;門厚實沉重,陳設豐富集中,從主屋才能進入各個臥室,且夾層、錯層眾多的設計,則體現出主屋的神圣性和羌人性格中的神秘性和封閉性特征。
(2)功能明確的陳設
羌族的室內陳設主要集中在主屋,每戶的陳設基本相似,為神龕、火塘和櫥柜等,其中火塘除精神功能外,還具實用功能。羌族地處高山,氣候寒冷,火塘不僅可以燒煮,還是羌人取暖、聊天、喝酒等活動的中心,并由此產生出鍋莊文化。羌族的“莎朗舞”,就是鍋莊文化的一種表現形式。
火塘架的結構為鐵制圓圈與三個鐵腳組合而成,火塘結構各地有一定區別,有的村寨在火塘下挖坑,上面放置火塘架,如理縣增頭寨;有的直接放在地面上,如理縣蒲溪鄉的奎寨村、休溪等寨;還有的是在地面上用磚墊高約十公分,再架置火塘,如茂縣曲谷鄉的河西村。這種形式上的區別,筆者認為,應與各地在對本族傳統文化在理解和繼承上的差異有關。
火塘的垂直頂部,有一木制隔檔,稱“掛火炕”,基本為每寨每戶必有,火塘長寬各約1.5m,造型如一張倒放的正方形桌子,桌面朝下,四腳朝上。“掛火炕”下部掛鐵鏈,可掛油燈或各種炊煮器?!皰旎鹂弧钡闹饕δ苁怯脕頁鯚熀蜕煟敾鹛林械臒熒仙健皰旎鹂弧蔽恢脮r被隔,向四周分散,經過屋頂的各透氣孔散出,屋內余煙不多,且可以熏制掛在三層的臘肉。
“掛火炕”還具有其他功能,如逢年過節時可在上面燒香祭拜,平時可將制作農具的木料放在上面,利用火塘的溫度將其炕干,可使制成的農具不會變形,,一舉多得。
汶川縣的蘿卜寨的火塘形式是個例外。蘿卜寨火塘沒有三腳鐵架,而是直接在地板上挖坑,用泥圍砌成一圓灶,中間留洞,在圓灶周圍包上濕煤,利用溫度將濕煤炕干,需要時揭下一塊填入灶中,保證灶火一直燃燒?;鹛辽戏經]有“掛火炕”,僅吊幾根鐵鏈,可用來懸掛各種炊煮器,與其他羌寨有明顯區別。對于這種火塘形式出現的原因,據當地村民馬青華解釋,由于鐵制三腳架成本較高,而蘿卜寨附近的山上煤炭資源較為豐富,成本很低,因而出現了這種火塘。
神龕也是主屋中的重要陳設,其功能更多地體現在精神生活方面,將在下文中詳述。櫥柜也是主屋陳設中的一個主要內容,以神龕為中心向兩邊成直角展開,均為開放式結構,規模大小不等,用來放置雜物和生活用品,功能單純。櫥柜也是羌人審美需求的重要表現區域,如龍小瓊宅的櫥柜分三層,高約2.8米,長約4米,櫥柜的上檐為一組“龍鳳呈祥”的木雕,龍鳳之間為一“陰陽魚”圖案,做工較為講究,漢化痕跡較為明顯。櫥柜下部空間較大,可擺放水缸、米桶等雜物。
其他房間的陳設,每戶根據自己的喜好,隨意性較大,條件好的人家專門辟有用來跳舞、烤羊的房間,有的還在墻上掛上如羊皮背心、蓑衣或獸皮、在門頭上掛經過處理和描繪的牛羊頭作裝飾,體現出一定的審美情趣。
羌族住宅的空間分配和陳設特點,在保持民族本元文化特征的前提下,如主屋的空間分配和結構基本相同,神龕、火塘、中心柱、櫥柜等必不可少,其他房間的空間分配和陳設則各具特色,特別是具有現代文明特征的陳設越來越多,這與新一代羌人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漢文化的正規學校教育,文化的趨同性越來越強有直接的關系。
(二)精神慰藉功能的作用明顯
羌族是一個多神崇拜的民族,至今仍保留有萬物有靈的靈物崇拜。在羌族的建筑文化中,含有比較濃厚的多神崇拜思想,并在多方位有所體現。
1、火塘
上文已述,火塘是羌人家庭生活的中心,是家庭中最神圣的區域,羌人日常的生活都圍繞火塘進行。羌區氣候寒冷,過去因為取火困難,因此火塘終年不滅,稱“萬年火”。最初的火塘由三塊白石壘制而成,底部鑿成圓火塘,“三石頂一鍋”,用來烤羊、燒煮、取暖等,這種習俗與羌族歷史上游牧生活的經歷有一定的內在聯系。
羌族的火塘具有神圣的內涵,雖然早期的三塊白石被現在的鐵制三腳代替,但內涵相同,分別象征著三尊神,即火神,由于火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羌人形成了火神崇拜的傳統,后來又吸收了漢族灶神的概念,使火塘的地位更加崇高;男宗神,即祖宗神,羌語稱之為“活葉依稀”;女宗神,又稱為婆婆神或媳婦神,羌語稱之為“遲依稀”。
羌人將對祖宗的崇拜和懷念蘊含在火塘中,可能與過去羌人死后采用火葬習俗有關。如今,隨著火葬改為土葬,男宗神、女宗神的神位已經轉移到了神龕正中家神的位置,而火塘中的男宗神和女宗神,已逐步被后人遺忘,只剩下火神,羌人在火塘架正對神龕的那只腳上專門設有一鐵環表示火神,任何人對其都不可有不敬的舉動。
由于火塘的特殊性,因此圍繞火塘,產生了很多禁忌,如不可從火塘上跨越,不可在火塘旁作吐痰、放屁等污穢之事,體現出火塘的重要地位及羌人對火塘的敬畏崇拜心理。
火塘既是羌人不可或缺的生活用具,又是羌人精神生活的重要內容,是羌人與祖先、神靈間溝通的橋梁,受到了羌人的膜拜,并且還是體現羌族社會凝聚力的標志。隨著現代文明的進入,火塘的神圣性在某種程度上也有弱化的趨勢,如茂縣曲谷鄉河西村就出現了四腳的火塘支架,當地人解釋其原因是這種支架承重的力量更大。但拋棄了傳統的三尊神,對功能性的注重超越了火塘的本元文化特質,這也間接地說明民族傳統文化地位的削弱。
2、神龕
在傳統的羌族民居種,神龕位于進主屋門的左前方屋角,用木板制成,有秩序地貼滿了灶薇花(一個大鼎中插著蓮花的圖案),羌族人稱之為“神衣”,[3]是羌族每戶必備的陳設,專門用來供奉家神,包括天、地、國、親、師諸神,還有觀音、牛馬二王、財神、門神、灶王、文武天子、羊神等,也有籠統稱為“角角神”,體現出羌人希望通過供奉諸神,保佑家庭平安,六畜興旺的樸素心理。
神龕的裝飾形式各不相同,但內容基本一致,天、地、國、親、師每戶均有,供奉在神龕臺的最中心位置,左右放香爐,龕臺的兩側有對聯,內容為吉祥語句,如“祀先祖如在其上,佑后人呼喚維新”,橫幅多為“光宗耀祖”的字樣等,受漢文化的影響十分明顯,“而且,傳統的灶薇花也多變成紅紙或從商店里買來的‘春滿人間’、‘恭喜發財’之類的印刷品。”[4]
對神龕上的裝飾,視經濟能力而各不相同,經濟狀況好的人家裝飾豐富細致,龕首一般為木質鏤空雕花,紋樣以云紋、花草紋、龍鳳紋為主,對聯和橫幅多為綢質;而經濟條件差的人家多用彩紙剪成各種花形、羊角形進行裝飾。龕臺下方一般有柜,條件好的人家,柜子和抽屜做工較細,有雕飾,圖案以蘭花、菊花等為主,也有的是戲文題材,種類較為豐富。
傳統的神龕中除了供奉家神、男宗神、女宗神和牲畜神外,還分上中下三層供奉內神和外神,最多可達18尊神位。但隨著文化的趨同性越來越強,神龕內擺設的物品和內容也發生變化。復雜的神龕內不僅擺設有香爐、牌位,還有精致的代表神靈形象的工藝品;簡單的除了神位香爐,沒有其他內容;有的人家在神龕內還擺放毛主席塑像、人民幣的仿制品等,甚至有的人家擺放了酒瓶,在裝飾形式上隨意性較大。
羌人圍繞神龕也產生了很多禁忌,如在神龕前打地鋪睡覺時,腳不能朝向神龕的位置,不得在神龕前吐痰、殺牲、劈柴和講不吉利的話語等,都體現出神龕在羌人精神世界中的重要地位。
3、中心柱
羌族民居屬于墻承重與梁柱承重結合的結構,由于天氣寒冷及火塘位置的關系,主屋成為主要的活動中心,因此空間一般大于其它房間,需要在隔柵下加梁,形成了中心柱。中心柱稱被羌人稱為“中央皇帝”,地位崇高,甚至有的羌寨中心柱設置并不完全從功能出發,“如羌鋒一帶以梁柱為承重體系,周圍僅用石砌墻圍護,但仍在主室中央加中心柱,此類作法似乎戀祖情結大于實用功能。”[5]
中心柱多是針對羌人普遍采用的方形主室,這樣角角神、火塘、中柱三者就正好位于主室對角線上。至于少數呈長方形主室,為了使角角神、火塘、中柱的三者一線,中柱不一定能在中心,往往也會出現雙柱支撐的形式。
中心柱的裝飾不如神龕那么繁縟,多用彩紙剪出圖案掛在柱上,再插香祭拜;也有的人家將做活用的刀具插在中柱上,時間一長,中柱上滿是刀痕,刀痕就成為了中心柱柱神的標志。
羌族民居中的中心柱是游牧民族帳幕居住形式的遺存。在帳幕結構中,支撐帳幕必須依賴中心柱,如果中心柱被毀壞或斷裂,就會導致整個帳幕的垮塌。因此,中心柱在羌人心目中地位甚高,禁忌很多,如小孩不能摸,有病痛則認為是觸犯了中柱神等。而且,中心柱還蘊含有超越功能的“戀祖情結”,在羌族社會中還能起到了維護宗族和家庭內部團結、增強凝聚力的作用,與火塘、神龕一樣,具有很強的精神慰藉功能。
4、石敢當
石敢當是羌族民居外的一件重要陳設,一般放置大門口的左側,起驅邪鎮妖的功能,過去分布比較廣泛,由于近現代的破壞,如今已不多見,且多集中在茂縣的高半山地區。理縣桃坪羌寨龍小瓊宅門前的“泰山石敢當”,比較完整,為青石制成,高約1米左右,分頭、身、座三部分,底座部分已埋入地下。石敢當頭部約占全部高度的三分之一,深淺雕手法混合使用,頭大身細,頭部刻劃猙獰,吐舌瞪眼,在身部刻有楷體的“泰山石敢當”字樣,做工較為細致。
石敢當原本是漢族的一種文化現象,后傳入羌族,經過數代羌人的消化吸收,成為羌族建筑文化的一項重要內容,雖然其對住宅選址、朝向、空間構成不產生影響,但卻是羌族建筑文化中具有一定歷史意義的文化現象,顯示出羌族文化博大的吸收和消化、改造能力。
其他的陳設還有如倉神(晝卻色),儲藏糧食財物之神,一般設在存放貴重物品和糧柜所在的房門口,沒有明確的偶像形式,往往貼一個紙袋用來插香即可;
財神(比阿娃色),多在神龕邊為其專門設置神位,沒有偶像形式,也有張貼漢族的財神菩薩像,比較粗糙。
至于其他諸神,不一一贅述。
?。ㄈ┚哂胸S富的倫理意蘊
中國傳統文化在本質上是一種人倫文化,具有豐富、完善的倫理思想體系,中國傳統建筑文化,也深刻地體現出了這種思想,上至體現絕對權威、等級森嚴的宮殿建筑,下至體現“父尊子卑,長幼有序,男女有別”的嚴格宗法制度下的民居,都具有注重整體秩序,強調個體服從群體和崇上尊祖的倫理思想,形成了中國傳統建筑文化與眾不同的建筑理念。
羌族豐富的歷史經歷,使其文化具有雜糅性特征。元朝以后,羌族分崩離析,只有少部分遷移至岷江上游的羌民,保留了“羌”的族名,在對新環境適應的同時進行文化的適應,尤其是對漢文化的吸收。這種吸收到明清時期更加猛烈,明初在茂汶地區設立州學,進行漢文化教育,成為羌人接受正式教育的起點。清初順治到嘉慶初年一百多年間的“湖廣填四川”移民運動,帶來了大量的漢族優秀文化和先進生產技術,對羌族影響巨大。至清中葉,羌民中已不乏讀書識字之人,希望“考試等事,悉與漢民一體辦理”,漢文化在羌族得到了廣泛的傳播,儒家倫理思想也進入了羌族社會和個體家庭。
這種文化表征體現在羌族建筑中,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等級秩序在官寨建筑中的體現
中國封建制的社會政治秩序,皇帝擁有絕對權威,等級森嚴,社會倫理道德關系劃分出上下、尊卑、主從等關系,反映在建筑上,處處以等級化、秩序化的布局來表現統治者的權威。
這種強調等級秩序的倫理思想在羌族的官寨建筑有明確表現。羌族的官寨為土司的住宅,土司制度在羌族歷史悠久,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土司在當地還享有絕對的權力和權威??臻g復雜、形態壯觀的官寨建筑就是土司權力和權威的物化形式。
目前羌區僅存三座官寨,分別是茂縣曲谷鄉河西村的王泰昌官寨,由藏族所建的羌區境內最大的瓦寺土司官寨,理縣甘堡鄉藏族桑梓侯(桑福田)官寨。本文以茂縣曲谷鄉河西村的王泰昌官寨為例進行分析。
河西村有四寨,呈三角形布局,官寨位于三角形中心的一緩坡上,四寨圍繞,遠看如一座城堡,凸顯出主人高貴的身份。
整個官寨面積約600平方米,高約有20米,分六層,外部為石質結構,內部除墻體外基本為木質結構,兼有漢、藏、羌族的建筑特點。官寨平面呈正方形,坐西朝東開門,但底層平面因分臺構筑不完整,且又為畜養空間,二層大門實際為是坐北朝南。從二層進門為一天井,與漢族建筑中的天井相似,既可采光,也可排煙。每層有專門的木制澗水槽排水,對細節構件的處理手法細膩。內部采取石砌與木構相結合的空間分割手法,石砌墻既分割主要空間又起承重作用。楔入石墻體的木梁,均取“5”數,如5寸,1尺5寸等,據當地人解釋,“5”是“武”的諧音,是羌人尚武精神的表現(筆者認為,官寨建筑中對“5”數的運用,可能應該還含有一定的禮法規范,這是因為,土司制度肇始于元代,盛于明清,明清正是漢文化對羌族深入影響的時期,這個時期的土司在羌區具有非常崇高的地位,是羌族的權力中心,雖然是受屬中央政府節制,但也接受了漢文化的洗禮,因此,在很多方面,均以漢文化的規范為準則,對“5”數在官寨建筑中被廣泛運用,就是漢文化影響的一種反映。在中國的傳統文化中,“5”數具有特殊的地位,在《周易》的六爻中,“5”數即處于上卦(外卦)的中位,有得中為吉的含義;“5”數在陽數中又處于居中的位置,有調和之意,在東、西、南、北、中這五個方位中,“5”代表中央。中國古代稱帝王為“九五之尊”,即融合了“九”的尊貴和“五”的居中調和之意,既得中又得正,在吉祥程度上,甚至超過了“上九”,從而成為帝王的象征。因此,官寨居于整個村落的中心位置,在漢文化中體現地位和等級的“5”數被廣泛運用到土司的官寨建筑之中,就比較容易理解,從中可窺察出土司對漢文化中等級秩序觀念的重視和潛意識中以自我為中心的強烈統治欲。以上分析屬于筆者推測,還有待在以后的進一步考察中作深入研究)。其他如在隱蔽處和拐角處留有斗窗狀射擊孔等細節的設計,則更突出土司在羌族社會中的崇高地位。
整座建筑圍繞天井展開,房屋眾多,布局合理,空間充裕,門、窗、圍欄均為木質,每扇門及圍欄上都有木雕裝飾,鏤空雕、淺浮雕等手法并存,漢文化特征明顯;窗戶狹小規整,尺寸一致,不同于一般羌民的窗戶,從表面上看,有藏族建筑風格的影響(河西村所處的曲谷鄉毗鄰黑水藏區,相互之間的交流甚多),但從深層次分析,嚴謹統一的尺度與上文所分析的“5”數在官寨建筑中的運用具有同樣的含義,都透露出羌族上層人物潛意識中對法度和權力的追求,具有很強的政治倫理觀和尊卑有序的等級秩序觀內涵。
2、一體化的建筑布局所表現出的群體意識
“在我國的傳統道德主要是儒家倫理中,十分重視以社會為本位的整體主義精神,這種觀念和精神表現在倫理觀上就是強調群體意識,注重整體秩序,主張個體應以群體、大局為最高價值取向,在既有的人倫秩序中安倫盡份,維護整體‘和諧’”。[6]
羌人歷史上久經戰亂,被迫遷移至岷江上游之后,因地理原因,分布零散,為防御外敵,每個羌寨內部都形成了很強的凝聚力,精誠團結成為羌族的民族性格,其民居布局與其民族性格一致,強調整體,群體意識感強烈。
羌區的大部分羌寨,均依山而建,沿等高線布局,從外觀上看,整體連貫;從內部結構看,每戶的房屋也由大大小小房間穿插相連,構成整體。很多羌寨,戶與戶之間有過街樓相通,過街樓如同“紐扣”,將每戶有機連接,使全寨呈現出一體化的整體建筑布局,并因此形成多個暗道,平時為羌民溝通提供方便,戰時則成為地道,有很好的隱蔽功能,而對于對手又如迷宮,可以有效地打擊敵人,如理縣的桃坪羌寨、蒲溪鄉休溪羌寨、理縣增頭羌寨等的布局就具有這種特點。
一體化的村落布局一般是圍繞碉樓展開,不過也有例外,如汶川縣蘿卜寨因為建筑材料上原因,沒有碉樓,但共用空間的廣泛運用,整個村落依然呈現出一體化的整體布局。羌族建筑圍繞碉樓展開布局,突出碉樓,并不是強調某種個性意識,而是因為戰備的需要,是生存觀決定下的群體意識的表現,與漢族傳統建筑重視向平面展開的群體組合,采取中軸對稱的嚴謹布局有本質的區別。羌寨的村落布局看似隨意,但因以碉樓為向心點,依托過街樓的連接,散而不亂,體現出注重群體意識的倫理觀念。
3、尊祖崇上思想在單體家庭中的體現
祖先崇拜是羌族倫理思想的主要內容,并被上升為一種宗教思想。明清以后,羌族的本體倫理思想與漢文化中的倫理宗法制度融合,使羌族社會的倫理思想內容更加豐富。
白石崇拜是羌族宗教中最重要的內容,白石是所有神靈的化身,羌族碉樓和民居的頂部,都放有幾塊白石,代表著天、地、山、火等諸神,逢重要節氣,燃燒柏枝,進行祭祀,體現出崇上的倫理思想。
尊祖是羌族社會生活中的根本倫理。羌族的尊祖崇拜,大致分為三類:始祖、遠祖和近祖崇拜。始祖和遠祖崇拜,屬于村寨或地區性的氏族或部落的集體祭祀,對近祖崇拜主要在室內的日常祭祀中進行,即敬家神。
長輩在羌族社會中地位崇高,不論婚喪節慶、分支分家,還是財產繼承、調解糾紛等大小事宜,長輩都具有絕對的權威,這里既有氏族社會的遺存,也具有濃厚的宗法色彩。
神龕中所供奉的家庭保護神和祖先神位,是傳統倫理思想中“孝”的體現;火塘三腳分別代表男女宗神和火神,則蘊涵有對祖先生殖和繁衍的崇拜和感恩心理。
主屋中的火塘上方為祖神圣地,是最尊貴之位,只有老人、長輩才能入坐此位,而晚輩若隨意坐此位,則被視為對祖先的大不敬。圍繞火塘產生的各種規范和禁忌,都說明羌族社會對倫理道德思想的重視。
對于中心柱的崇拜,前文已述,與火塘、神龕一樣,同樣也具有很強的倫理道德內涵。
綜上分析可見,雖然如今羌人對神龕、火塘和中心柱的崇拜敬畏已經演化為宗教活動,名為祭家神,其本質還是一種祭祖心理,仍然具有深沉的倫理意蘊。
三、結語
羌族的建筑文化歷史悠久,功能多重,在長期的文化適應過程中,對建筑進行了不斷的改造,與生境相協調,自成體系,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羌族村落在選址、總體布局和建筑手法上,民族風格和地域色調鮮明;其建筑集實用、戰備、精神崇拜、倫理思想等多種功能為一體,并在長期的實踐中形成一種獨特的美感,達到了人與自然的共融的至高層面,儒家思想中的“天人之和”、“人際之和”、“身心之和”三個層面,在羌族的建筑文化都有不同程度的體現。羌族建筑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具有高超精湛的建筑技藝,又顯示出極大的經濟性。這種極具民族特色的建筑文化,是我國傳統建筑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
對羌族建筑文化內涵的分析,有助于我們感受羌族建筑文化的博大精深,而考察凝結在羌族傳統建筑中的思想內涵,則有助于我們更深入了解羌族建筑文化深層次的發生背景,并進而能尋求其在現代語境下的價值認可。
參考文獻:
1、冉光榮、李紹明、周錫銀著:《羌族史》,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1月第1版。
2、季富政著:《中國羌族建筑》,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00年2月1版。
3、和志武、錢安靖、蔡家麟主編:《中國原始宗教資料叢編——納西族卷、羌族卷、獨龍族卷、傈僳族卷、怒族卷》,1993年10月1版。
4、徐平、徐丹著:《東方大族之謎——從遠古走向未來的羌人》,知識出版社,2001年10月1版。
5、秦紅嶺:《中國傳統建筑文化的倫理內涵》,《華夏文化》,2001年3期。
6、[南朝宋]范曄撰、[唐]李賢注:《后漢書》,中華書局,1998年11月1版。
7、楊明、馬廷森編:《羌族思想史資料匯集》,西南民族學院民研處、科研處,1985年5月,內部資料。
8、[美]約翰·派爾著,劉先覺等譯:《世界室內設計史》,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年4月1版。
本文于2008年1月獲得由中國工藝美術學會和清華大學藝術史論系主辦的“物質與非物質——中國傳統工藝美術的文化特質”全國優秀論文征集活動二等獎。
[1] [南朝宋]范曄撰、[唐]李賢注:《后漢書·西南夷傳》,卷116,第1072頁,中華書局,1998年11月1版。
[2] 冉光榮、李紹明、周錫銀著:《羌族史》,第360頁,四川民族出版社,1985年1月1版。
[3] 徐平、徐丹著:《東方大族之謎——從遠古走向未來的羌人》,第208頁,知識出版社,2001年10月1版。
[4] 徐平、徐丹著:《東方大族之謎——從遠古走向未來的羌人》,第209頁,知識出版社,2001年10月1版。
[5] 季富政:《中國羌族建筑》,第61頁,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2000年2月1版。
[6] 秦紅嶺:《中國傳統建筑文化的倫理內涵》,《華夏文化》,2001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