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梳理表
填報單位:(蓋章) 寧強縣金融協調服務中心 填報時間:2025.7.10
序號 |
檢查事項 |
檢查依據 |
檢查標準 |
檢查頻次上限 |
專項檢查計劃 |
備注 |
1 |
對地方金融組織及其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
《陜西省地方金融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地方金融組織及其業務活動,地方金融發展服務、監督管理、風險防范處置,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地方金融組織,是指依法設立的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地方資產管理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授權地方監督管理的從事地方金融業務的其他組織。 第五條 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全省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督促設區的市做好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執法制度和能力建設,按照職責實施金融風險的監測預警和防范處置等工作。設區的市、縣(市、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金融風險防范處置的具體工作,并依法承擔地方金融組織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地方金融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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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許可或者批準的區域和經營范圍開展金融業務。2.地方金融組織發生變更事項的批準與備案。3.地方金融組織經營行為依法合規。 |
每年檢查1次 |
列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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