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文件規定和省委、省政府
有關工作要求,經審核確認,現將縣級涉企行政檢查主體清單公示如下。
寧強縣檔案局 |
寧強縣金融協調服務中心 |
寧強縣新聞出版局 |
寧強縣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
寧強縣國防動員辦公室 |
寧強縣審計局 |
寧強縣教育體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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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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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強縣統計局 |
寧強縣消防救援大隊 |
國家稅務總局寧強縣稅務局 |
寧強縣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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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公布的涉企行政檢查主體清單實行動態調整,上述行政檢查主體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
開展涉企行政檢查。嚴禁政府議事協調機構以各種名義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檢驗檢測機構、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機構
單獨實施行政檢查;嚴禁外包給中介機構實施行政檢查;嚴禁未取得執法證件的執法輔助人員、網格員、臨時工等
人員實施行政檢查。
對未公布行政檢查主體資格違法從事行政執法活動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并可向寧強縣人民政
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局投訴(投訴電話:0916-2926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