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字〔2025〕1號
中共寧強縣委
寧強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寧強縣貫徹落實第三輪省生態
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鎮、街道,縣委和縣級國家機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市縣雙管單位:
現將《寧強縣貫徹落實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中共寧強縣委
寧強縣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寧強縣貫徹落實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
督察報告整改方案
2024年7月22日至8月28日,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簡稱督察組)對漢中市開展了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11月18日向市委、市政府反饋《漢中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在肯定全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成績的同時,指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并提出具體的整改意見和建議。根據《漢中市貫徹落實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漢字〔2024〕88號),經梳理涉及寧強縣整改任務15項,為確保督察報告指出的問題整改落實到位,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習近平總書記來漢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以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最嚴格的要求,全面抓好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全面排查整治生態環境領域問題,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推動我縣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二、工作目標
以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契機,持續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完善各級黨委、政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領導機制,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全面完成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工作任務,扎實整改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決推進發展方式綠色轉型。縣域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縣域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地表水達到或好于∏類水體比例等指標全部達到考核要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值、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值持續下降,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生態文明建設責任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漢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始終牢記“國之大者”,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實際行動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重大政治責任和政治任務,從嚴從實、真抓實干,切實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
堅守生態紅線和底線,深入推進高水平保護、高質量發展、高效能治理,堅決當好秦巴生態衛士,確保“一泓清水永續北上”。以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為抓手,進一步健全完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健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綠色低碳發展機制,奮力將生態優勢轉化為產業優勢、經濟優勢、發展優勢,促進綠色發展邁上新臺階。
(二)聚焦重點難點,舉一反三推進問題整改
堅持問題導向,緊盯本輪生態環保督察反饋的雨污分流管網改造進度滯后、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低效、生活污水直排、大氣環境治理力度不夠、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問題突出、磚瓦行業非法開采損毀植被、礦山整治與生態修復推進緩慢、河道非法采砂等重點問題,逐項進行分解梳理,明確整改目標、具體措施、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建立完善整改臺賬。嚴格落實整改“清單制+責任制+銷號制”,做到問題沒有調查清楚不放過、問題沒有解決不放過、違法行為查處不到位不放過、問責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確保督察反饋問題高質量、高標準、完全徹底整改到位。
舉一反三,對縣域內生態環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特別是對歷史遺留問題和潛在風險點進行深入梳理排查,同步整改到位。常態長效開展“五亂”問題動態排查整治,抓好硫鐵礦、尾礦庫綜合治理,鞏固小水電整治、農家樂和民宿整治成果,持續強化生態環境監管,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建立整改工作定期調度機制,持續跟蹤整改進度。建立整改工作信息公開機制,定期向社會公布整改進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對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問題,及時公布整改結果,回應社會關切。
(三)污染防治攻堅戰,筑牢秦巴生態安全屏障
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統籌推進“三水”共治,持續做好水質管控,不斷提升污水治理水平,切實保障水源水質安全。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以PM2.5和臭氧協同管控為目標,以加快推動四大結構調整為主線,強化源頭管控、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和區域污染協同治理,不斷提升大氣污染科學化、精準化治理水平,有效促進空氣質量整體改善。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持續推進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隱患排查和整治。強化地下水環境質量管理,加快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劃定,持續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和硫鐵礦治理。
始終牢記“國之大者”,健全秦巴生態長效保護機制,完善林(山)長制責任體系,常態化排查整治秦巴“五亂”問題。加快礦山生態修復、硫鐵礦整治、尾礦庫綜合治理,推進礦產開發綜合整治。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推進秦嶺國家公園寧強片區建設,強化自然保護區巡查監管,守牢秦巴生態本底。完善濕地資源整體性保護和系統性修復規劃,強化南水北調中線工程主要水源匯集區和供給地保護。
(四)推動綠色轉型,加快推進生態城市建設
深入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抓好工業產品綠色設計和生產過程清潔化改造,加快建設綠色工廠、綠色園區,推廣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持續降低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實施固廢綜合利用等項目,推動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深入實施全面節約戰略,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大力發展生態經濟,健全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謀劃實施EOD項目,培育壯大綠色制造業和生態農業、生態旅游、生態康養等業態,積極推動碳匯交易,促進產業生態化、生態產業化,堅決推進發展方式綠色轉型。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原則,奮力實現環境優美、綠色低碳、宜居宜游的生態縣城建設目標。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進行。成立以縣委書記為第一組長,縣委副書記、縣長為組長,相關縣級領導為副組長,縣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各鎮(街)黨(工)委書記和鎮長(主任)為成員的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協調小組,全面負責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簡稱縣整改辦)設在縣環保督察辦,負責統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開展。
(二)落實整改責任。各鎮(街)黨(工)委、政府和縣級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堅持把督察整改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重大民生工程,切實擔負起本地區本單位整改工作的主體責任。各鎮(街)和縣級相關部門要認真制定本鎮(街)、本部門單位整改實施方案,對照整改任務清單,實事求是、科學精準分解細化整改措施,落實整改目標和措施,積極穩妥推進整改工作,確保整改任務按時保質完成。各鎮街、縣級相關部門將實施方案于2025年2月14日前報縣委、縣政府,抄送縣環保督察辦。整改任務完成后及時向市級主管部門申請驗收銷號。
(三)強化跟蹤督辦。縣級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抓總、組織協調作用,建立和完善溝通協調、情況通報、督查督辦、目標考核、信息公開等機制,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嚴格整改標準,強化跟蹤問效,實行按月調度、掛圖督戰、定期通報制度。嚴格落實提醒、督辦、約談、移送等“四色”督辦機制,適時開展抽查檢查和“回頭看”,對問題整改推進緩慢、整改不力的采取函告、通報、約談等形式督辦,確保整改工作按計劃推進、按要求完成。
(四)健全完善機制。完善調度通報、驗收銷號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機制,深化部門聯動執法、生態補償、司法銜接、案件移送、責任追究等制度,持續健全生態環境制度體系,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常態化、長效化,初步形成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健全、法規政策體系完善的寧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大格局。同時,加大環保宣傳教育力度,倡導綠色低碳,暢通社會監督和群眾投訴渠道,推動形成人人參與、支持生態環保事業的濃厚氛圍。
(五)嚴肅責任追究。對督察組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按照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陜西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等法律法規,配合市責任追究協調小組啟動問責追責機制。對在整改過程中工作推進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完不成整改任務、“搞變通”“打折扣”的鎮(街)和縣級相關部門,依規依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以嚴厲的執紀問責倒逼問題整改見效。
附件:1.寧強縣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任務
清單
2.寧強縣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
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工作方案
3.寧強縣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協調
小組名單
附件1
寧強縣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
整改任務清單
一、從個別談話發現,一些地方和部門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領悟還不夠精準透徹,積極探索拓寬綠水青山轉化金山銀山的路徑動力傳遞、壓力傳導結合不夠,系統完整的機制體制尚未完全建立,生態優勢轉化不充分,建設環境優美綠色低碳宜居宜游生態城市任重道遠。個別干部對生態保護的長期性、艱巨性認識還不到位,滿足于取得的階段性成效,對秦巴、漢江生態保護及大氣污染治理盲目樂觀,認為“總體很好、問題不多、壓力不大”,對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嚴峻形勢缺乏清醒認識,工作落實標準不高。
責任單位:各鎮街、縣級各部門
驗收單位: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加快完善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體制機制,正確認識生態環保工作形勢,持續拓寬綠水青山轉化金山銀山的路徑,提高生態環保工作責任感和使命感。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1)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習近平總書記來漢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綱要》等相關內容,作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縣委黨校教學、黨政領導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認識領悟。
(2)堅持落實好縣委常委會和政府常務會議定期研究分析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機制,分析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結構壓力、問題困難等,正確認識我縣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實際情況和客觀形勢,夯實各級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意識,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向更深層次、更廣領域發展。
(3)加強對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學習教育和實踐探索,建立健全綠水青山轉化金山銀山的系統機制。通過大力發展綠色工業和特色農業、推進生態系統碳匯能力鞏固提升、實施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落實生態補償制度、明晰生態資源產權等方式,持續拓寬綠水青山轉化金山銀山的路徑,讓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
二、漢中市統籌資源力量、協同高效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還不夠有力,南水南用不足,系統研究規劃不夠,城市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建設緩慢。
責任單位:縣水利局、各鎮街
驗收單位:縣水利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加快城市地表水飲用水水源地建設項目進度,提升南水南用水平。
整改時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1)統籌考慮城鄉融合發展,長遠規劃縣城、城鄉供水總體布局,系統謀劃城鄉供水發展,優先采用地表水水源,多渠道籌措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加快構建水量充足、可靠安全的供水保障體系。
(2)加快寧強縣東方紅地表水水源地后續手續辦理,確保正常運行,保障縣城供水可靠安全,提升南水南用水平。
三、水利部門對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認識不足,對一些違反生態環境保護法規的行為查處不到位,執法案卷存在主體不清、自由裁量權使用不透明、法律條文運用不準確等問題;地下飲用水源占比偏高。
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牽頭)、縣行政綜合執法局,各鎮街
驗收單位:縣水利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強化水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認識,切實維護水法律法規權威性,維護良好的水事秩序和水環境,做到依法正確履行職責,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合理降低地下飲用水源占比。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規范取水許可審批和取用水監管,提升水資源綜合管理水平。
(2)加強部門協作,加大涉水聯合執法和專項執法頻次,加強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形成執法合力。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強化水法律法規專項培訓,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和業務能力。進一步規范水行政執法流程和程序,出臺水行政處罰文書樣本,嚴格執行水行政執法裁量權基準,提高執法透明度與公正性。建立健全水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定期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和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加強對執法行為監督工作。
(3)長遠規劃城市供水總體布局,優先采用地表水水源。
四、自然資源部門對縣(區)督導不夠有力,監管“寬松軟”,磚瓦廠違法開采粘土損毀生態植被、違規生產粘土實心磚問題突出。
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漢源街道辦、高寨子街道辦、大安鎮、鐵鎖關鎮、陽平關鎮、廣坪鎮
驗收單位:縣自然資源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監管措施全面落實到位,磚瓦廠違法開采、違規生產行為得到有效遏制。
整改時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1)全面加強監管,認真落實《陜西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建立健全磚瓦企業生產產品監督管理機制,嚴厲打擊非法開采粘土、違規生產實心粘土磚問題。
(2)實行縣級領導包抓重點工作的督導督辦機制;建立磚瓦企業生產產品抽查檢查機制;建立磚瓦企業產品市場溯源機制。
(3)督促磚瓦企業對違法開采粘土破壞生態植被開展生態修復治理。
五、漢中市《關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漢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強化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和濕地資源保護的實施意見》明確要求,“成立濕地保護專管機構;濕地生態系統整體性保護和系統性修復”,但漢中市落實力度還需加大。
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林業局
驗收單位:縣委編辦、縣林業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濕地保護機構職能發揮順暢,保護力量得到有效加強。加強濕地生態系統的整體性保護和系統性修復,顯著提升濕地保護成效。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對縣林業局及下屬事業單位縣秦巴生態保護中心開展濕地保護職能履行、機構編制執行情況和使用效益評估,加大相關專業人員招錄力度,進一步強化濕地保護職能和工作力量。配合市級主管部門對我縣濕地保護工作調研評估,確有必要成立濕地保護專管機構按程序及時研究申報。
(2)加強與市級主管部門濕地保護協作和信息通報機制,構建跨部門間保護協作、信息共享和聯合執法的工作格局,形成統一高效的資源保護管理體系。
(3)加強濕地和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地巡查管控,做好涉濕地項目選址、選線審核工作,嚴防擅自占用濕地違法行為的發生。
(4)持續做好濕地保護宣傳,借助“世界濕地日”等主題宣傳活動開展自然教育,引導社會公眾走進濕地、親近濕地、珍愛濕地。
六、漢中市雖建立了大氣污染防治、林長制、河湖長制考核制度,但未能形成與日常監管、責任落實、工作成效等緊密掛鉤的考核評價機制,考核結果與獎懲結合不夠緊密,考核指揮棒作用發揮不夠明顯,未能真正將考核壓力轉化為工作動力。
責任單位:縣考核辦、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縣林業局、縣水利局
驗收單位:縣考核辦(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綜合運用污染防治攻堅戰、河湖長制目標責任考核結果,督促各級各部門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河湖長制工作走深走實。
整改時限:立行立改,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1)對標市對縣考核體系,修訂縣內考核體系,將污染防治攻堅戰、河湖長制、林長制量化指標納入全縣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賦予相應分值權重,由縣級相關部門提供考核成績,計入相關鎮街、部門成員單位指標得分。對影響市考結果的單位在縣內考核中雙倍扣分;對未如實提供指標評價結果的單位在縣內考核中予以扣分。
(2)健全完善林(山)長制制度。嚴格落實林(山)長制會議、發令、巡林等制度,進一步規范提升林長履職能力,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資源的責任。加強對林(山)長制工作的督導檢查,推動林(山)長制工作走深走實。積極宣傳全市林(山)長制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良好的宣傳氛圍。
七、《陜西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要求,“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長期低于100mg/L的,要制定一廠一策系統化治理方案,明確治理目標和措施”。《漢中市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未對制定一廠一策系統化治理提出明確要求,部分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沿江重點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長期偏低,低質低效運行。漢中市11座縣城污水處理廠中,略陽縣、鎮巴縣等6座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濃度偏低。漢中市濱江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2024年3月至督察時3次例行監測生化需氧量平均濃度僅為44.53mg/L,洋縣磨子橋鎮、西鄉縣茶鎮2座沿江重點鎮污水處理廠長期進水量小、進水濃度低。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相關鎮街
驗收單位:縣住建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按照“廠網一體化”建設管理原則,落實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一廠一策系統化治理措施,逐年提升進水濃度,確保穩定運行、出水水質達標排放。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縣城污水處理廠按要求制定“一廠一策”系統化治理方案,明確治理目標措施,并按要求抓好落實。
(2)全力推進雨污分流、混錯接點改造工作,逐年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能力,確保生活污水應收盡收,有效提升各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
(3)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日常督導,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切實保障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處理后的污水達標排放,在線數據穩定傳輸。
八、《陜西省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要求,“到2021年底,全市中心城區和縣城建成區基本無生活污水直排口”。漢中市尚有44個建制鎮未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二郎壩鎮、舒家壩鎮、毛壩河鎮、巴山鎮、禪家巖鎮
驗收單位:縣住建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加快消除生活污水處理空白區,到2026年實現全縣建制鎮建成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全覆蓋。
整改時限:2026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結合全縣實際情況,合理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分年度實施建設任務。加快二郎壩、毛壩河、巴山、禪家巖、舒家壩5個鎮污水處理設施前期手續辦理及資金申報工作,確保到2026年實現全縣建制鎮建成區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全覆蓋。
(2)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完善的監管、考評、獎懲機制,堅持“月調度、季統計、年考核”的考核機制,在工作計劃實施期間,不定期對工作推進不力的鎮街進行通報、約談。
九、2023年漢中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同比減少22天,PM2.5濃度同比變差11.4%,重污染天數同比增加8天,均未達到省考目標要求。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牽頭),大氣污染防治成員單位,各鎮街
驗收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深入實施大氣污染治理專項行動,優化調整能源、供熱、產業、交通運輸四大結構,深入實施散煤治理、集聚提升、車輛優化、揚塵治理、環保產業培育等五大治理工程,扎實推進涉氣污染源排查整治、工業企業深度治理、重污染天氣應對、夏季臭氧應對、面源綜合治理五大專項行動,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整改時限:2025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1)推動四大結構調整。加快天然氣管網建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費、電能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不斷擴大集中供熱結構面積,因地制宜發展分布式供熱,著力提高重點企業能效水平、環保績效等級及清潔運輸比例。
(2)實施五大治理工程。嚴把散煤銷售關和質量關,依法嚴厲打擊禁燃區內各類違法售煤行為,完成國三及以下標準柴油貨車淘汰任務,持續提升新能源和國六排放標準貨車保有量占比,嚴格落實施工工地“六個百分百”,不斷提高主要交通道路機械化清掃率。
(3)推進五大專項行動。持續開展涉氣污染源排查整治行動,完成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動態更新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實施涉VOCs企業低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強化VOCs無組織排放整治,加強餐飲油煙治理,全域、全時段依法禁止露天焚燒,嚴格煙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
十、漢中市城鄉供熱供氣覆蓋面有待提升。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發改局
驗收單位:縣住建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全縣供熱覆蓋面穩步提升。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大力推進天然氣發展增量擴面,推動市政燃氣管網敷設,加快天然氣用戶發展,強化民生天然氣供應保障。
(2)因地制宜發展集中供熱和分布式供熱,穩步拓展供熱覆蓋面。
十一、漢中市城市管理部門和相關縣區對建筑垃圾填埋場建設重視不夠,標準不高,推進遲緩。本應在2023年12月底前建成10座建筑垃圾填埋場,有7座直至2023年10月底才開工建設,西鄉縣建筑垃圾填埋場直到督察進駐時仍在施工改造。《漢中市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2021—2035)》編制推進緩慢,本應于2022年底前完成編制,直到2024年4月才印發。在2015年出臺的《漢中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管理辦法》有效期到期后,再未出臺市級規范性文件,導致建筑垃圾管理無章可依,僅通過建筑施工圖紙核算土方量,長期不開展現場核算,對建筑工地渣土實際產出、轉用量底數不清,兩次提供的全市建筑垃圾產生量、處置情況、資源化利用情況,數據前后不一,臺賬混亂,其中南鄭區、洋縣、西鄉縣、略陽縣、寧強縣數據相差巨大。抽查南鄭區建筑垃圾處置單位(中科新型環保建材有限公司)資源化處置臺賬,該公司兩次報送的2023年處置量分別為0.08萬噸、12萬噸,相差150倍,實地核查發現該公司2020年以來未處置任何建筑垃圾。南鄭區榮盛濱江悅府、漢臺區金華路沿線、鋪鎮工業園區河堤路外側、西鄉縣呂家灣村西側數千方建筑垃圾亂堆亂倒。洋縣生活垃圾焚燒飛灰未按要求分區填埋,與生活垃圾、污水處理廠污泥混合填埋。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
驗收單位:縣住建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推進實施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補齊建筑垃圾填埋場建設短板;完成建筑垃圾亂堆亂倒問題整改,常態化開展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查處整改到位,逐步建立建筑垃圾全過程管控機制。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加快建筑垃圾填埋場建設。對建筑垃圾填埋場的建設、審批、驗收資料進行專項督導檢查,督促完善建筑垃圾填埋場建設資料和配套設施并盡快建成投用。
(2)健全建筑垃圾管理長效機制。待《漢中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后,持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產生量核算標準,全面落實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對建筑垃圾產生量、運輸企業車輛、運輸路線及處置消納場所等信息實施臺賬管理,持續規范建筑垃圾行業監管。
(3)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縣住建局會同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公安交警、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依法嚴肅查處違規設置建筑垃圾堆放(填)場、亂堆亂倒建筑垃圾、未經審批運輸處置建筑垃圾、道路揚塵污染、安全事故等案件,并做好典型案例整理報送工作。通報公開一批違規典型案例,以案釋法、以案示警,形成高壓態勢。
十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規定,“開采礦產資源,必須依法申請取得采礦權;未取得采礦許可證不得擅自開采粘土”。漢中市13家有采礦權的磚瓦廠,僅有1家采礦許可證在有效期內,其余12家采礦許可證均已過期。
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驗收單位:縣自然資源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做好采礦許可證過期的磚瓦企業分類處置,維護良好礦產資源開發秩序。
整改時限:2026年6月底前
整改措施:針對采礦權過期磚瓦礦山,按照“小、散、亂、污、呆”整治要求,對不符合保留條件的要依法關閉注銷,對符合保留條件的依法依規辦理采礦權登記手續,并督促規范開采。
十三、漢中市部分磚瓦企業未按規定辦理用地手續,長期違法生產。截至督察時,全市49家磚瓦廠有18家無用地審批手續。
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驗收單位:縣自然資源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對涉及我縣的簡家溝磚瓦用頁巖礦無用地手續情況進行核查、處置到位,嚴厲打擊違法用地行為。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按照《陜西省采礦用地保障實施細則》(陜自然資規〔2023〕3號)全面排查磚瓦企業用地手續審批情況,核實情況、摸清底數。
(2)對簡家溝磚瓦用頁巖礦違法占地情形移交縣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查處,如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具備落實占補平衡指標條件,督促在規定期限內完善用地手續。如不符合完善用地手續政策,限期拆除,消除違法狀態。
(3)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用好田長制及相關規定,加強磚瓦企業用地動態巡查和執法監管,對磚瓦企業涉及違法用地等行為的,要從快從嚴查處到位,以“零容忍”的態勢堅決防止違法占地行為發生。
十四、漢中市部分歷史遺留硫鐵礦綜合整治進展遲緩,10座硫鐵礦中,西鄉縣五里壩、鎮巴縣興隆鎮、小洋鎮和寧強縣鋅業銅礦硫鐵礦治理推進緩慢。
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
驗收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全面完成硫鐵礦生態環境綜合整治任務,達到省、市硫鐵礦整治工作要求。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加快推進漢中鋅業銅礦有限責任公司劉家坪鋅銅礦綜合治理工程,通過系統治理,有效解決硫鐵礦廢水、廢渣污染問題。
(2)按照《陜西省漢江丹江流域涉金屬礦產開發生態環境綜合整治規劃(2021—2030年)》要求,持續做好漢江流域質量控制斷面和風險管控斷面水質監測工作。
十五、留壩、佛坪等縣(區)部分民宿存在用地、規劃等審批手續不全的問題。
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縣文化和旅游局
驗收單位:縣自然資源局(初驗后報市級主管部門驗收)
整改目標:完善民宿項目用地、規劃等審批手續。
整改時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1)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對縣域區內民宿用地、規劃等審批手續情況進行摸底排查,根據排查結果進行整治。
(2)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完善民宿用地、規劃審批監管制度,梳理優化現有的用地、規劃等審批流程,對民宿經營者提供一對一的咨詢與指導服務,提高審批效率。
附件2
寧強縣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
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工作方案
2024年7月22日至8月20日,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漢中市進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11月18日向市委、市政府反饋了督察意見,移交問題線索2件,涉及我縣問題1件。按照《漢中市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工作方案》,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歷次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習近平總書記來漢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領悟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扛牢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重大政治責任,嚴格執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相關法律法規制度規定,著力提高監督執紀問責實效,為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有力有序開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二、責任分工
成立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虞文龍同志任組長,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委副主任于劍同志為副組長,縣紀委監委案件監督管理室、第四紀檢監察室、相關監督檢查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責任追究協調小組,專門負責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問題線索辦理工作。按照問題線索涉及單位聯系分工,對涉及我縣問題線索分別予以辦理。
(一)“漢中市建筑垃圾亂堆亂倒問題多發”問題
責任領導:王治國
責任部門:縣紀委監委牽頭,縣住建局配合。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要堅持問題導向,把環保督察移交問題線索責任追究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作為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監督執紀具體體現,作為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實踐體現。縣紀委監委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責任領導靠前指揮,牽頭室部充分發揮領辦督辦作用,以上率下層層壓實責任。嚴格按照《陜西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認真抓好反饋問題線索責任追究工作。
(二)緊盯時間節點,高效規范處置。協調小組要集中精力,對督察組移交問題線索優先處置,嚴查快辦,力爭在6個月內辦結。要精準分析研判,嚴格工作程序,將依紀依規依法貫穿于反饋問題線索處置全過程。要堅持嚴的基調、嚴的措施、嚴的氛圍,嚴格落實“一案雙查”機制,深入查找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失職失責問題,做到“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確保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查處達到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三)強化協作配合,嚴明工作紀律。縣紀委監委加強與市紀委監委溝通匯報,及時報告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要嚴明工作紀律,杜絕好人主義,禁止避重就輕,真正體現紀律剛性約束。堅持實事求是,確保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責任分明,依紀依規提出處理意見。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強化安全管理,堅決把安全預案、安全制度落實落細,確保不出安全事故。
附件3
寧強縣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整改工作協調小組名單
為加強對全縣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明確分工、壓實責任,全力推進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按照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相關工作要求,成立寧強縣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協調小組,負責統籌安排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
第一組長:縣委書記
組 長:縣委副書記、縣長
副組長: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縣監委主任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縣政府副縣長
成 員:縣委辦主任
縣政府辦主任
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縣考核辦常務副主任
縣發改局局長
縣經貿局局長
縣公安局副局長
縣財政局局長
縣自然資源局局長
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局長
縣住建局局長
縣交運局局長
縣水利局局長
縣農業農村局局長
縣林業局局長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縣文旅局局長
縣衛健局局長
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縣審計局局長
縣市場監管局局長
縣信訪局局長
縣行政審批局局長
縣氣象局局長
縣環保督察辦專職副主任
各鎮街黨(工)委書記,鎮長(主任)
協調小組下設辦公室、整改督辦組、責任追究組、輿論宣傳組。
辦公室設在縣環保督察辦,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全縣第三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務,督促和調度整改工作,匯總核查整改情況,負責與市環保督察辦、辦公室的聯系。
整改督辦組由協調小組辦公室牽頭,縣級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整改工作要求和時限,做好督促檢查。
責任追究組由縣紀委監委機關牽頭,依規依紀依法對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嚴肅追責。
輿論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協調小組辦公室配合,協調新聞媒體,做好整改宣傳與信息公開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職能抓好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