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人民政府:
現將《寧強縣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總結》隨文報來,請予審示。
寧強縣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9日
寧強縣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總結
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和縣委堅強領導下,縣人民政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戰略部署,緊盯《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目標任務,圍繞全縣工作大局,創新工作思路、完善機制,強化措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不斷為建設經濟發展強、百姓生活富、生態環境美、文明程度高、社會和諧好的美麗寧強貢獻法治智慧。
一、全力推進示范創建,強化考評推動效應
(一)強化領導推創建。省、市示范創建工作部署后,我縣緊緊圍繞全縣中心工作,全面對標省、市法治政府示范創建考核指標任務,聚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要素,主動作為、自我加壓,全力創建市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縣。為順利推進示范縣創建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貫徹落實意見精神,我縣將建設法治政府示范縣納入2018年社會民生體制改革內容和縣政府重點工作任務,為高效、統籌推進重點和年度任務有機融合,及時制定印發了《寧強縣建設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工作方案》和《寧強縣2018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細化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任務,明確目標要求、夯實工作責任,形成政府主抓、部門鎮辦落實的創建工作格局,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有部署、有落實。
(二)完善考核激創建。為深入推進法治政府示范創建工作有效落實,激發各責任部門切實扛起創建任務,全面落實創建要求,充分發揮考核督導作用,有效適應創建形勢下對考核工作新要求,堅持把部門、鎮辦落實法治政府創建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科學設置考核指標要素,細化考核內容,落實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措施,加大監督力度,創建任務和年度目標采取季度量化、季度考核,有效促進法治政府示范建設有序推進。
二、全面深化改革,依法履行政府職能
(一)社會民生改革有力推進。按照縣委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統一安排部署,縣政府部門承擔涉及衛計、教育、人社、市場監管、政府法制、信訪、民政等領域32項涉及社會民生體制改革任務,為確保改革任務全面落地,在縣委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改革領導小組形成領導主抓、部門推進、定期研討、政社互動的改革推進模式,改革進程順利推進,改革紅利不斷釋放,營商環境不斷優化,經濟社會發展活力明顯增強,改革成效初步顯現。
(二)深入推進市場監管體制改革。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進落實放寬企業住所、名稱、經營范圍登記條件優惠政策,推進商事登記制度便利化全覆蓋,推行微信辦照和網上登記注冊業務。個體工商戶核準登記權限全面下放至各鎮辦,辦理窗口由5個增加至18個。發放“微信版”電子營業執照500余份,辦理企業簡易注銷登記3戶。
(三)執法重心全面下移。按照整合隊伍、提高效率原則,以改革“看得見的管不著、管的著的看不見”為抓手,切實通過依法委托方式,推動行政執法部門委托鎮辦行使部分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城鄉建設、市場監管、林業、農業等涉及基層群眾普遍關注的社會民生領域行政執法權,破除鎮辦“屬地管理”無人員、無手段的管理難題。推動鎮辦有效履行管理服務職能,提供優質高效政務服務。
(四)切實加強環境保護力度。以省級生態示范縣創建為載體,以中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為重點,強化體制機制建設,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監管職責,統籌推進生態保護與建設。大力推進環保督察問題整改,2018年整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13個,省委環保督察反饋問題30個,強化環保體制機制建設,夯實“網格化”監管責任。根據新時代環境保護工作要求,制定印發了《寧強縣環境保護督察巡查工作方案(試行)》、《寧強縣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施辦法(試行)》、《寧強縣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試行)》有效規范環境保護監督、履職和考核工作秩序,環境監管工作形成主次有序、齊抓共管、縣、鎮辦、村(社區)三級監管網絡協同聯動的新格局。切實加強秦嶺環境保護,以高度負責的政治態度扎實開展秦嶺生態破壞生態問題“清零”行動和自然保護區“綠盾2018”專項檢查,全面排查整治違規建設、亂采亂挖等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和生態恢復治理措施。累計關停關閉10家礦山企業,治理面積234.5畝,綠化面積132.2畝,礦山生態植被恢復治理進展順利。全面鞏固以縣、鎮、村三級河長為主要內容的“河長制”組織體系,縣級河長、鎮級河長、村級河長,河道警長實現全縣河流全覆蓋,湖長制體系全面建立。全縣2座中型水庫、9座小(二)型水庫、27個塘堰全部建立了湖長制組織體系,配備縣級湖長2人,鎮級湖長20人,村級塘長28人,安裝湖長公示牌33面。開展河道違法行為專項整治,限期拆除河道采砂設備12臺,查處河道違法案件12起,取締非法采砂9處。持續保持行政執法高壓態勢,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活動,切實加強資源林政管理。
(五)“放管服”改革全面推進。采取有效措施,規范審批服務流程,扎實做好省市取消、下放或者調整行政審批事項銜接工作,完善行政許可目錄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優化《縣級部門行政許可項目匯總目錄(2016版)》所列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許可。全力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探索推進“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不見面審批”等行政服務模式。2018取消涉及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核發及運管所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事項2項。
(六)優化清單運行監督制度。深入推進權責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嚴格執行寧強縣行政事業性清單制度,清單之外收費基金項目一律取消,強化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權力責任清單動態管理。切實推進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按照“三級四同”行政許可目錄要求,對我縣行政許可事項優化調整,全縣行政許可事項238項,共有目錄清單609項、實施清單851項。調整權責清單事項135項,占全縣權責清單總數的4.29%,市場監管清單建設工作有序推進,全面助推權責清單管理規范化、制度化。
三、嚴格法制審查,強化抽象行政行為監督
加大規范性文件審查力度,深入推進“三統一”制度。強化規范性文件起草調研、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審議必經程序。嚴格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切實做到規范性文件“有件必備”、“有錯必究”。2018年審查縣發改、環保、住建、公安、市場監管等13部門報送的規范性、非規范性文件草案13件、提出審查意見13份,實行“三統一”4件,報送備案3件,報送備案過程中1件。建立規范性文件清理機制,根據全面深化改革,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廢止情況,及時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和清理證明事項的清理工作,對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交易性制度成本進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規范性文件53件,涉及優化經商環境規范性文件6件,經法制辦審查把關清理保留5件,廢止1件。
四、嚴格決策程序,持續提升決策水平
(一)堅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嚴格執行《寧強縣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將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作為重大行政決策必經程序。重大行政決策未經法制機構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涉及社會民生決策事項及時聽取公眾意見,專門聽取人大、政協意見建議,持續提升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2018年共舉行政府常務會議13次,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52名列席會議建言獻策,舉行建筑垃圾處置價格聽證會議1次,公共交通運輸價格聽證1次,提出政府指導價定價程序不和法定程序意見否決1次,審查行政協議15件,出具審查建議25份。
(二)持續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建設。堅持政府法律顧問制度,聘請5名律師長期擔任政府法律顧問,發揮顧問在重大決策風險評估、協助處理重大涉法事件,重大疑難復雜復議應訴案件方面參謀助手作用,根據建設法治政府需要,推動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充分發揮考核激勵作用,將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工作納入部門、鎮辦2018年依法行政考核指標要素,推動法律顧問制度逐步建立。
五、夯實執法基礎,推進執法制度建設
(一)全面推進“三項制度”建設。以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為抓手,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建設,完善行政執法基礎制度建設。2018年在總結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經驗基礎上,啟動了我縣行政執法公示制度修訂工作,目前修訂工作有序推進。
(二)完善行政裁量規范制度。按照《綱要》和《關于規范行政裁量權的通知》要求,有序推進全縣以行政處罰為重點的行政裁量基準制度建設,完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目錄制度,更新行政處罰裁量標準4件,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標準,推進行政執法同案同裁,營造同一違法行為,違法成本趨同的社會普法效應。
(三)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印發了《寧強縣2018年度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實施方案》,通過自查與抽查相結合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方式,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的日常監督工作,共計檢查了46家法定行政執法主體,約800多名執法隊伍,被檢查單位基本建立依法行政組織領導體系,行政執法責任制有效建立。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管管理,未經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及時開展行政執法資格培訓考核工作,全面完成380余名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換證培訓工作。
六、自覺接受監督,有效制約行政權力
自覺接受黨內監督、縣人大常委會法律監督、縣政協民主監督和社會監督。積極向同級黨委匯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主動向人大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認真聽取政協關于法治政府建設意見建議,全面開展人大代表建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據行政訴訟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工作,2018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21件,立案15件,向相關行政機關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5件,依法接受黨政主要負責人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追趕超越和營商環境專項審計。依法開展行政監督,強化層級監督,通過提供依法處理意見、提前介入、依法調查核實等方式,對教育、財政、國土、水利、林業、交運等社會民生、經濟建設、政府采購、不動產登記等領域在履行行政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引發或可能引發行政投訴、涉法涉訴群體信訪等情況提供法律法規處置建議意見,督促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行政。
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暢通“12345”便民熱線電話、縣長信箱、政務微博等監督渠道,加強與群眾互動,及時反饋訴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按照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五公開”要求,深入推進政府公開工作。堅持開展公民代表走進政府、大學生到政府機關見習等活動暢通政府和群眾互動渠道,切實提高政務公開的社會效益。2018年“12345”政務便民平臺接收群眾投訴、舉報406件,辦結398件,辦理中3件,辦結率98.03%,政務服務窗口受理事項5911件,辦理5911件,辦結率100%,滿意率100%,轉來市長信箱78件,辦結78件,縣長信箱335件,辦結335件,信息公開2580件,公開政府信息1600余條,依申請公開3件,辦結2件,辦理中1件,開展在校貧困戶、非貧困大學生到政府機關見習83人次、30人次,應屆畢業生進機關活動135人次。
七、構建多元機制,防范化解社會矛盾
以脫貧攻堅為契機抓實法律援助,為全縣所有貧困村建立一村一法律顧問法律援助制度,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的聯動工作體系,健全人民調解組織網絡,實現村委會、居委會人民調解組織全覆蓋。規范信訪工作程序,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渠道,推行“陽關信訪”模式。
加強行政復議應訴工作。依據行政復議法規定程序,暢通行政復議受理渠道,探索運用調查、聽證等方式推動行政復議案件審理工作,有效發揮行政復議監督職能,切實糾正行政執法違法、不當行為,充分化解行政爭議,維護人民群眾合法利益。有效發揮司法監督、行政監督效應,增強審判工作與依法行政、行政復議良性互動。加強行政復議應訴機構自身建設,充分發揮行政復議應訴專家咨詢專業力量,確保法律適用準確,提高辦案質量。2018年接受行政復議咨詢10件,受理行政復議2件,審結2件,不予受理1件。縣政府行政應訴3件,負責人出庭3件,審結3件。
八、強化法制培訓,增強全民法治意識。
(一)堅持集體學法制度。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情況,制定了2018年政府常務會議學法計劃,結合工作實際選學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漢中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陜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律法規6次。堅持政府法制機構負責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暢通領導干部于法律顧問的溝通機制,提高領導干部和干部隊伍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拓寬法治思維培養渠道,鞏固公務員晉升法律法規考核制度,2018年舉行考試2批次,參考53人次,參考人員成績均為良好以上。
(二)構建全員普法格局。以“誰普法、誰執法”和“12.4”國家憲法日為載體,推動各部門自覺承擔執法普法主體責任,傳播法治理念,培育社會法治精神,努力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強化普法陣地建設,實施普法依法治理提檔升級工程,高標準推進普法陣地建設。先后完善河濱路、二道河社區、胡家壩、鐵鎖關等重點法治宣傳陣地,打造縣級法治文化主題公園,形成了以縣級“縣體育場法治主題公園”為龍頭,以鎮辦精品普法陣地為支撐,以點帶面、串點成線的普法載體項目集群,順利通過了“七五”普法中期檢查督導。組織全縣1418名機關干部參加無紙化用法學法培訓,發放“七五”公務員學法用法教材10000余本,發放社會法治宣傳資料15萬余份,宣傳物品1萬余件。
(三)加強法治調查研究。研究法治政府建設規律,及時總結法治政府建設進程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全面反映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動態,切實加強政府立法調研工作能力建設,全面完成2018年政府立法調研工作任務。2018年參加市縣立法調研4次,提出意見建議40余條。上報法治信息40余條,省、市采用20余條。
今后,我縣將嚴格按照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設要求,深入貫徹學習黨的十九大精神,特別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全面依法治國新思想為指引,以建設法治政府示范活動為載體,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