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發改項目〔2025〕178號
寧強縣發展和改革局
關于寧強縣大安鎮2025年以工代賑
示范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
大安鎮人民政府:
你鎮報來《寧強縣大安鎮2025年以工代賑示范項目初步設計的報告》(大政字〔2025〕58號)文件收悉。根據報來初步設計及概算,并結合縣水利局出具的《關于寧強縣大安鎮2025年以工代賑示范項目初步設計的技術審查意見》,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由中晏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編制的《寧強縣大安鎮2025年以工代賑示范項目初步設計》。
二、建設地址
大安鎮2025年以工代賑示范項目位于寧強縣大安鎮龍泉村、江林安置點境內,由大安鎮政府組織實施。
項目代碼:2505-610726-04-05-450054。
三、主要建設內容、規模及標準
項目供水范圍為大安鎮江林安置點、鄭家店安置點及大安社區工廠。工程采用山泉水,水源地位于寬川峽。建設內容:新建20立方米集泉池1座;鋪設 DE200PE(1.6MPa)輸水管道13960米,隔離防護網30米、水源保護標志牌1套、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道路警示牌1塊、宣傳牌1塊。供水規模911m3/d,年平均供水量22.18萬m3。設計水平年人口8174人。工程規模為小(2)型,工程類型為Ⅳ型,抗震設防烈度為Ⅶ度。
四、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根據報來項目概算,該項目總投資528.39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461.15萬元,獨立費46.92萬元,基本預備費20.32萬元。主要資金來源:擬爭取中央預算內以工代賑資金460萬元,地方配套自籌資金68.39萬元。計劃發放勞務報酬207萬元,占擬爭取中央預算內以工代賑資金比例45%。
五、項目建設管理。
嚴格按照《國家以工代賑項目管理辦法》《關于規范以工代賑項目組織實施的通知》《關于規范以工代賑項目勞務報酬發放工作的通知》《關于規范以工代賑項目資料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組織實施。按照“能用人工盡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群眾務工的盡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的原則,做好當地群眾務工組織,加強群眾勞務報酬發放監督,確保項目發揮好“賑”的作用。按照《國家以工代賑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你鎮申請及編報的初步設計內容審查,同意采取“鎮政府+村級勞務合作社+當地群眾”勞務組織模式。項目實施不得隨意調整項目建設內容,調減項目規模和標準,并做好項目公示公告,確保項目建設公開透明與公平公正原則。
六、項目資金管理。
資金管理使用按照《寧強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寧政發〔2021〕14號)通知執行,設立專賬,按照要求分級、分項、分賬核算,及時報賬,落實好勞務報酬通過本人銀行卡發放,及時做好務工群眾勞務報酬發放臺賬和支付憑證收集,切實管好用好以工代賑資金。不得將以工代賑資金用于《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的負面清單內容,不得用于與本以工代賑項目無關的其它支出事項。
為充分發揮以工代賑資金“賑”的作用,切實把以工代賑資金用好用實,請你鎮在項目開工前,及時會同設計、監理等單位再次開展實地踏勘,結合項目實際認真核對,如實摸清項目各子項工程量,確保工程數量真實準確,投資概算盡可能與實際相符。項目結束后如存在結余資金,應嚴格執行以工代賑資金使用管理要求,嚴禁虛報、夸大工程量提高項目投資行為發生。同時在項目財政評審結束后,及時將評審結果報我局備案。
七、運作模式及賑作用發揮。
嚴格落實《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要求,按照“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勞務報酬發放+就業技能培訓+公益性崗位設置”模式開展項目建設;深刻把握“項目建設是平臺載體、就業增收是根本目標”的政策內涵,大力宣傳以工代賑政策,廣泛動員當地群眾參與工程建設,積極組織當地群眾就近務工,優先吸納三聚焦企業失業返鄉人員、返鄉農民工、未就業退役軍人、困難家庭、防返貧監測對象等群體參與工程建設。按照勞務報酬發放比例不得低于中央資金30%要求,本項目預計將帶動務工群眾135人,開展勞動技能培訓135人,發放勞務報酬不得低于207萬元,占中央以工代賑資金比例不低于45.0%,項目建成后將增加公益性崗位2個,主要從事項目區飲水管道維護、過濾池清洗等工作。
批復后,請你鎮嚴格按照審查意見,督促編制單位及時將初步設計修改到位,并盡快開展項目開工前準備工作,爭取盡早開工建設。工程建成后,及時進行竣工驗收,辦理移交手續,明晰產權,落實工程管護責任,確保項目長期發揮效益。
寧強縣發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