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蛇年春節將至,為維護良好節日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對全縣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價格行為提出如下提醒告誡:
一、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規章,自覺糾正不規范價格行為。
二、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經營者和單位要嚴格執行定價標準,不得通過各種形式變相提高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經營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合理制定商品價格,切實履行價格承諾,主動保存交易信息記錄。
三、經營者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規定明碼標價,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價格變動要及時調整。禁止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四、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虛假標價、虛假折價、虛假減價、低價誘騙高價結算、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價格承諾。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推動商品或服務價格大幅度上漲。
五、各商超、餐飲、住宿、旅游、交通、停車等行業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律規定、顯著設置明碼標價牌或收費公示欄,禁止價格欺詐。旅游景區景點應嚴格執行門票優惠減免政策。各酒店、賓館、民宿等住宿經營者要堅決履行線上線下價格承諾,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各餐飲服務經營者提供服務不得使用欺騙性或者模糊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視頻、計量單位等標示價格信息。
六、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在首頁或者其他顯著位置標示的價格低于在詳情頁面標示的價格,公布的促銷活動范圍、規則與實際促銷活動范圍、規則不一致,以及其他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和價格促銷行為。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應高度重視自查自糾價格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并公開曝光。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各行業價格行為進行監督,若發現有價格違法違規行為,請保存好有關證據并及時撥打12315熱線或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寧強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