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強縣政府網站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寧強縣政府網站信息發布流程,推進網上信息發布審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管理,確保政府網站發布信息的嚴肅性、及時性、準確性和權威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寧強縣政府網站信息上傳和發布工作,要本著“涉密信息不上網,上網信息不涉密”的原則,各單位起草至寧強縣政府網站后臺的信息應按照“誰上傳誰負責”、“誰審核誰負責”、“誰簽發誰負責”的要求,嚴禁出現錯字、漏字或者不規范的詞語,特別是地域名稱表述錯誤,領導姓名錯誤等信息,確保寧強縣政府網后臺待審核信息的安全性、真實性和準確性。
第二條信息安全審查應依照《保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相關規范進行,不得隨意改變信息公開范圍,也不得隨意降低信息安全標準。
第三條各單位要充分認識網絡宣傳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分管領導,并指定一名素質高、業務精、責任心強的工作人員負責信息上傳工作。信息必須由分管領導審核、主管領導簽發后才能上傳至寧強縣政府網站。
第四條信息按重要程度分為一般信息、重要信息、特級信息三類。一般信息包括縣委、縣政府及其各部門日常工作、會議、工作措施和進展情況等信息,即部門動態和鄉鎮動態;重要信息包括縣委、縣政府重要會議,主要領導重要活動以及重大事項情況等信息,即政務信息;特級信息包括涉及全縣的重特大事件、突發性群體事件等信息。當涉及全縣重特大事件、突發性群體事件等信息時,由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請示分管縣領導,由縣領導批示同意后方可發布。
第五條縣政府門戶網站信息上傳實行“三審三校”制度。
(一)各單位的信息員負責一級自查自校。主要是信息員在信息整理、編輯等環節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錯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錯誤,對信息的保密性、準確性等方面進行自查自校。
(二)各單位的分管領導負責二級初審和校對。主要是對信息員編輯信息的規范性、嚴肅性、準確性進行全面審核和校對。
(三)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二級審核和校對。主要是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進行再次審查和校對。當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準確的判斷時,必須向縣保密部門或網信部門報告和請示后方能簽發。
寧強縣政府網信息發布人員必須嚴格落實上網信息“三審三校”制度,所有上網信息必須依據各信息公開主體單位報送的《寧強縣政府網站信息發布審批表》進行最終審核和校對后發布。沒有《寧強縣政府網站信息發布審批表》的信息一律不得發布。
第六條對不按保密規定審核或保密審核不嚴,導致泄密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主要領導責任。
第七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