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環發〔2024〕32號
關于印發《寧強縣2024年深入打好
碧水保衛戰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鎮(街)人民政府,縣級有關部門:
現將《寧強縣2024年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 寧強縣發展和改革局
寧強縣經濟貿易局 寧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寧強縣水利局 寧強縣農業農村局
寧強縣衛生健康局 寧強縣應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1日
寧強縣2024年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方案
為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根據《漢中市水生態環境鞏固提升行動方案》《漢中市2024年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行動方案》,結合我縣《關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漢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強化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和濕地資源保護的實施意見》《水生態環境鞏固提升行動方案》《重點流域總磷污染控制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落實《關于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來漢中考察重要指示精神強化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和濕地資源保護的實施意見》《漢中市丹江口庫區上游流域水質安全保障實施方案》,持續推進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保護,積極配合做好長江流域水生態監測評估,強化濕地、自然保護地監管,確保“一泓清水永續北上”。加強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持續削減氮磷污染,防范水華發生。推進涉重金屬水污染整治,實施重金屬監測預警,強化尾礦庫、?;愤\輸風險管控與應急處置。到2024年底,全縣Ⅰ~Ⅱ類水質斷面比例保持100%,漢江、嘉陵江出境斷面水質穩定達到Ⅱ類,縣城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二、主要工作
(一)強化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快推動東方紅飲用水水源地建設,形成“一用一備”安全飲水格局〔縣水利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等參與,各鎮(街)人民政府和縣級園區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各鎮(街)人民政府和縣級園區落實,不再列出〕。開展縣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狀況評估和農村(鄉鎮)飲用水水源基本信息調查。實施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環境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和監控能力建設,確保飲用水源水質達標。加強水源地保護,加快推進農村(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加快推進鄉鎮及以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立標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牽頭,縣水利局等參與)。
(二)深入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嚴格新、改、擴建排污口設置審核,將監管要求納入排污許可證管理,嚴肅查處未按規定取得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手續或未按批復要求實施管理的排污單位。逐步規范排污口分類、命名、編碼、標志牌設置和監測等工作,穩步推進排污口監測監管體系建設。扎實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全縣入河排污口排查,完成漢江、嘉陵江干流河流排污口100%溯源、70%以上整治任務,完成其他河流排污口80%溯源任務,整治取得較大進展。實施重點排污口整治提升行動,對完成溯源的問題排污口分階段、分批次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以點帶面系統推進生活、工業、農業源污染治理(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牽頭,縣經濟貿易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城鎮環?;A設施提質增效。對城鎮污水管網開展現狀評估,加強雨污分流,更新改造“混錯接、老破舊”問題管網,完成中心城區2024年排水管網混錯接問題整治任務。加強全縣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設施的運營監管,持續開展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營能力提升行動,提高建制鎮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和污泥無害化處理、資源化利用水平。到2024年底,縣城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95%以上,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牽頭,縣發展和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等參與)。強化醫療廢水處置和監管,推進傳染病醫療機構、20張床位及以上的醫療機構配置污水處理設施(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縣衛生健康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強城鄉黑臭水體治理。持續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開展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環境保護行動,對新發現或返黑返臭的水體立即開展整治。逐步推進縣城黑臭水體整治,開展現場排查,對新發現的納入治理清單(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等參與)。持續做好農村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建立健全監管清單,實行動態清零。到2024年底,農村黑臭水體成效長期保持(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牽頭,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等參與)。
(五)加大工業污染防治。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根據流域水質目標和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嚴格限制增加氮磷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嚴控新建、擴建黃姜皂素生產、化學制漿、果汁加工、有色金屬、電鍍、印染等涉水重點行業(縣經濟貿易局、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縣行政審批服務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實施“一園一策”,推進工業園區整治,積極爭取專項資金,支持污水收集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到2024年底,縣城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達標運行,污水管網質量和污水收集效能明顯提升(縣經濟貿易局、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系統推進農業面源治理。加快優化畜牧業布局,引導養殖場(戶)科學合理選址,督促指導養殖場(戶)提升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水平。到2024年底,全縣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0%以上,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穩定在99%以上。落實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全縣主要農作物化肥利用率達到43%,農藥使用強度較上年下降(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整縣推進”試點、污水垃圾處理試點鎮建設。2024年完成5個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污水治理率達到40%(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強化重金屬污染治理和尾礦庫環境監管。嚴把尾礦庫規劃、安全等準入關口,深化尾礦庫分類分級環境監管,動態調整監管清單,提升出境斷面重金屬在線監測預警能力,優化監測預警網絡,加強特征重金屬污染物自動監測。到2024年底前完成2座尾礦庫治理。開展尾礦庫污染隱患排查治理,嚴肅查處滲濾液直排、尾砂排放“跑冒滴漏”、環保設施不完善等突出環境違法問題。有序推進漢江流域涉金屬礦產開發污染整治,2024年底有序推進鞏家河硫鐵礦、漢中鋅業銅礦硫鐵礦治理(縣應急管理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縣水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推動“三水”統籌治理。處理好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的關系,統籌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治理。持續開展重點河湖水生態健康調查及河湖生態緩沖帶修復工作。多措并舉強化自然保護地監管,開展綠盾行動。配合做好漢江水生態監測試點及漢江、嘉陵江水生態考核(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縣水利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林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水土流失治理和營造林建設,到2024年底,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積35平方公里,全縣水土保持率不低于76.41%,完成營造林不少于35萬畝(縣水利局、縣林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河流生態流量保障,將河流生態流量保障目標納入江河水量調度計劃,落實河流生態流量監測預警,保障嘉陵江斷面生態流量不低于12.8m3 /s,確保重要河流生態流量達到保障目標。加強秦巴區域水利水電工程生態流量泄放落實情況監管(縣水利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參與)。
(九)提升環境應急風險防控水平。持續開展涉危險廢物、涉重金屬企業、工業園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及重點流域等環境隱患排查。加強跨省、市、縣界流域上下游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工作,強化突發環境事件協同處置、調查和事后糾紛調處,提升聯合應急防控能力。強化漢江、嘉陵江流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防范。2024年,全面完成“一河一策一圖”工作并進行查缺補漏(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嚴密監控水華動態,防范二郎壩天生橋水庫、巨亭水庫等重點湖庫水華發生,積極應對水華災害(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牽頭,縣水利局、縣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精細化環境管理。加快實施《漢中市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國控斷面“一斷一策”達標方案,推進漢江、嘉陵江精細化管理,持續推動美麗河湖保護與建設工作。強化枯水低溫期管控,加密分析預警水質易波動斷面,提升汛期水環境監管能力,降低汛期污染負荷(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牽頭,縣財政局、縣水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和縣級園區要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堅持以河湖長制為抓手,夯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強化工作統籌,加強部門聯動,加大項目謀劃,建立責任和任務目標細化分解清單。完善跨部門、跨區域執法協作機制。縣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指導,形成合力。縣級各部門和園區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將年度工作開展情況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
(二)嚴格監督管理。各鎮(街)、各部門和縣級園區要加強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緊盯中央和省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生態環境部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局調研暗訪發現問題等各類水生態環境問題,建立整改臺賬,強化舉一反三,推動問題系統整改。規范排污許可證核發監管,嚴格執法監管,開展入河排污口、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工業園區等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查處破壞水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強化財政保障。各鎮(街)、各部門和縣級園區要加大漢江流域涉金屬礦產開發污染整治、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態保護修復、水環境監測預警等監管能力提升方面的資金保障力度。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機制,通過市場化方式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持水生態環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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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 2024年9月1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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