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環批字〔2025〕8號
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
關于漢中譽強能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氧氣
充裝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漢中譽強能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
你公司《漢中譽強能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氧氣充裝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已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該項目位于寧強縣代家壩鎮麻柳灣村,建設性質為新建。項目以外購液氧為原料,通過空溫式汽化器汽化生產工業氧氣和醫用氧氣,設計年產工業氧氣195t/a,醫用氧氣65t/a。主要建設內容為購置30m3醫用氧儲罐1個,30m3工業氧儲罐1個,新建醫用氧氣、工業氧氣瓶裝倉儲庫房150m2,辦公用房200m2,停車區約300m2及氧氣充裝附屬設施設備。項目包含主體工程、儲運工程、輔助工程以及環保工程,主體工程包含工業氧氣充裝間、醫用氧氣充裝間;儲運工程包含工業氧瓶庫、醫用氧瓶庫、醫用液氧儲罐、工業液氧儲罐;輔助工程包含供電、給水、排水、新瓶瓶庫、辦公區、雜物間;環保工程包含廢氣、廢水、噪聲、固廢及風險治理措施。項目總投資9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5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為5.56%。
經審查,該項目已經縣行政審批服務局《陜西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確認書》,代家壩鎮自然資源管理所出具了《漢中譽強能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氧氣充裝站項目用地性質審查說明》。該項目在全面落實《報告表》及本批復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生態保護及環境風險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報告表》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環境保護對策措施進行建設。
二、項目建設及運行過程中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項目建設期間,嚴格落實環評提出的施工噪聲、廢水、揚塵、建筑垃圾等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并執行建設項目建筑施工相關排放標準。施工廢水、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后綜合利用,禁止外排;嚴格落實施工揚塵防治措施,有效防控施工作業環節粉塵、顆粒物等無組織排放;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禁止夜間施工,避免噪聲擾民;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固體廢物妥善堆存、規范處置,禁止隨意傾倒。
2.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嚴格落實環評要求的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確保管閥泄露的氣體、殘留管道中的廢氣、系統超壓排放的廢氣等工藝廢氣符合環保要求。
3.嚴格落實項目水、土壤環境污染防治措施。運營期間,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綜合利用,禁止隨意外排;落實化糞池防滲處理措施,嚴防污染地下水及土壤環境。
4.做好聲環境保護。按照聲環境功能區類別要求,合理規劃項目平面布局,產生噪聲、振動的設備盡可能遠離周邊聲環境敏感目標布設,采取廠房隔音,基礎減震措施,加強設備維護和保養,保持良好工況,運輸車輛禁止鳴笛并控制車速,禁止在夜間生產運輸,確保場界噪聲達標排放,嚴防噪聲擾民和對周邊環境產生不利影響。
5.強化固體廢棄物管理。對一般固體廢物進行分類管理和規范處置,不得隨意傾倒或無序堆存。廢乙醇桶、廢鋼瓶等一般固體廢物,規范堆存于符合要求的一般工業固廢暫存間,及時由廠家回收;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處理。
6.強化環境保護管理。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開展項目運營期自行監測;設置環境管理崗位,建立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對作業人員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范執行充裝操作規程,做好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環境管理。
7.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嚴格儲罐區、氧氣瓶庫、乙醇暫存區以及氧氣瓶運輸等風險區域和環節環境風險防范和管理,加強相關設施設備監視力度,定期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及時發現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備案,有效預防環境安全事故發生。
三、其他要求
1.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須按規定程序實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2.《報告表》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自本批復文件批準之日起,超過五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報告表》應當報我局重新審核。
3.你公司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等要求,落實環境信息公開的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公開建設項目開工前、施工過程中和建成后的環境信息,接受公眾和社會監督,保障可能受項目環境影響的公眾環境權益。項目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及時解決公眾擔憂的環境問題,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
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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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 2025年9月1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