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明華不動產登記證明作廢公告
寧不動產登公(2025)49號
因我機構無法收回下列不動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現公告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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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產權證書或不動產登記證明號 |
抵押權人 |
不動產坐落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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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2017)寧強縣不動產證明第0000408號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強縣支行 |
寧強縣校場壩環城路陽光維也納小區2號樓2單元5層5-8號 |
抵押義務人:夏明華 蒙連 |
寧強縣不動產登記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