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強縣財政局等4部門關于轉發《漢中市財政銜接資金及涉農整合資金
項目管理工作細則》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為全面落實縣委縣政府《關于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實施方案》,確保財政銜接資金及涉農整合資金規范管理、高效運行,現將《漢中市財政銜接資金及涉農整合資金項目管理工作細則》(漢財辦農〔2022〕34號)轉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項目管理。嚴格按照《漢中市財政銜接資金及涉農整合資金項目管理工作細則》相關要求,做好項目儲備、入庫管理和項目庫信息維護工作;嚴格落實項目資金公告公示制度,對整合資金分配結果、項目安排和資金使用情況等一律公開;對完工項目及時報請項目主管部門驗收,完成報賬和項目審計工作;按項目逐一組織開展績效自評,認真總結形成績效自評報告,做好項目資料整理歸檔。
二、加快項目資金進度。加快組織項目評審、招標和實施,按照項目進度及時規范辦理資金支出。進一步規范賬務處理,建立完善涉農整合資金臺賬,及時準確反饋整合資金項目實施進度和資金支出進度,按時更新、報送項目資金臺賬,確保資金支出進度與項目建設進度保持一致。對結轉結余當前年度財政銜接資金及涉農整合資金,應在下年度6月底前消化完畢。
三、夯實監管責任。堅持“誰管項目、誰用資金、誰負主責”和“項目跟著規劃走、資金跟著項目走、責任跟著資金走”的原則,切實履行項目資金監管主體責任,加強對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的日常監督管理。嚴禁隨意改變資金用途,堅決杜絕負面清單內容,確保專款專用。
關于轉發《漢中市財政銜接資金及涉農整合資金項目管理工作細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