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 強 縣 財 政 局
寧強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關于印發《寧強縣財政扶貧和涉農資金報賬核銷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
《寧強縣財政扶貧和涉農資金報賬核銷管理辦法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強縣財政局 寧強縣扶貧開發辦公室
2017年10月8日
寧強縣財政扶貧資金報賬核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切實加強對財政扶貧資金的管理與監督,提高資金運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規范支付程序,減少資金報賬核銷環節,根據《陜西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報賬范圍 所有財政扶貧資金按本辦法報賬核銷。財政扶貧資金是指各級財政安排用于貧困地區和扶貧對象的專項資金和縣級統籌整合用于脫貧攻堅的財政涉農資金。
第三條 責任主體 凡部門直接實施項目,由部門自行報賬核銷;凡撥入鎮辦實施的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報賬核銷。
第四條 核銷額度 財政扶貧資金報賬核銷總額不得超過該項目計劃批復資金的額度,尾款報賬以審計報告認定的決算數額為準,結余資金交回財政統一安排。
第五條 報賬憑據 財政扶貧資金報賬核銷憑證由項目實施單位和項目主管單位按會計檔案的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報賬核銷單應據實填寫,并附各種有效的報賬原始票據,具體為:
(一)產業發展類
1.到戶補助項目:(1)項目計劃文件;(2)項目實施方案(含補助標準、實施小組及監督小組等);(3)項目實施方案公示照片;(4)項目鎮對村的項目實施方案批復;(5)項目驗收表(貧困戶、鎮辦聯村領導、村干部、包村干部等簽字確認);(6)項目資金補助到戶公示照片;(7)資金兌付農戶簽字表;(8)銀行資金兌付流水單(通過“一卡通”兌付并加蓋銀行業務印章);(9)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2.支持農業新型經營主體項目:⑴項目實施方案;⑵貧困戶參與項目臺賬(貧困戶簽字的物品發放花名冊、工資表、購銷臺賬、土地、林地流轉合同等以及其他支付給貧困戶的有效憑證);⑶項目驗收意見書;⑷相關發票;⑸政府采購審批單(不涉及政府采購的除外);⑹相關檢驗檢疫證書(不涉及物品采購的除外);⑺購銷合同(不涉及物品采購的除外);⑻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3.貸款貼息項目:⑴項目計劃文件;⑵貼息花名冊;⑶銀行資金兌付流水單(通過“一卡通”兌付并加蓋銀行業務印章);⑷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二)基礎設施類:
1.非招(投)標項目:(1)項目計劃文件;(2)項目設計及預算;(3)項目公示照片;(4)招投標資料(黨委會會議記錄及三方報價);(5)項目施工合同;(6)工程結算表;(7)項目竣工驗收表;(8)相關發票;(9)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施工前后對比照片、現場檢驗記錄等)。
2.招(投)標項目:⑴項目立項批復書(含財政扶貧項目資金下達計劃文件);⑵項目實施方案;⑶中標通知書;⑷工程項目的《項目承包合同書》,工程概、預算書;⑸政府采購合同或協議(不涉及政府采購的除外);⑹項目驗收意見書;⑺項目竣工審計報告;⑻項目公示的影像資料;⑼《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和《工程竣工結算審計報告》;⑽項目費用支出有效憑證(勞務人應附經辦人、負責人簽字名冊);⑾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三)其他類:按照項目實施內容和行業部門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行業部門可根據行業要求規定提供報賬資料,報賬資料由各項目主管部門存檔,上級部門檢查項目及年度績效考評時,由各主管部門提供項目報賬資料。
第六條 監督管理 財政扶貧項目嚴格按照“誰管項目、誰用資金、誰負主責” 的原則實行縣級部門報賬核銷管理,各負其責。財政、扶貧及項目主管部門應加強對財政扶貧資金報賬核銷管理的組織、指導和監督、定期組織檢查資金使用情況,及時發現糾正問題,并接受審計、監察部門的審計和監督檢查。
第七條 附則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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