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強縣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實現陽光化運行、常態化公開,規范扶貧資金分配、使用、管理和扶貧項目實施、檢查、驗收,保障貧困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確保貧困群眾看得到、看得懂、能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規定和《陜西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關于扶貧資金公示公告相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扶貧資金和項目公告公示是指管理使用扶貧資金的財政、扶貧、業務主管部門和項目實施單位通過新聞媒體(包括政府網站、單位門戶網站、廣播電視、微信公眾號、報刊等)、政務公示欄(包括鄉鎮政務、村級村務)和公告牌等形式,公布扶貧資金和項目有關信息內容,接受廣大干部群眾和新聞媒體監督的工作管理措施。
第三條 扶貧資金包括各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社會捐贈扶貧資金等。扶貧項目是指使用上述資金安排的項目。扶貧資金和扶貧項目均應按規定實行公告公示(涉密信息除外)。
第四條 扶貧資金和項目公告公示應納入政府整體信息公開工作范疇,統一管理。使用管理扶貧資金的各相關部門、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和業務范圍,在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便民、及時的原則組織開展公告公示工作。
第五條 項目實施鎮(辦)、行政村和其他項目實施單位應結合實際情況,在上級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建立健全本區域、本單位扶貧資金和項目公告公示的管理制度,做好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日常工作。
第六條 公告公示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扶貧資金公告公示應包括資金投入概況、資金來源及渠道、資金投向、使用單位、分配結果等。
(二)扶貧項目公告公示應包括項目名稱、資金來源、資金規模、實施地點、建設內容、實施期限、預期時間、項目實施結果、實施單位及負責人等。
(三)公告公示內容的詢問、監督和舉報渠道。
第七條 按照“誰分配、誰公開,誰使用、誰公開,分配到哪里、公開到哪里”的原則,采取分級分類的形式進行公告公示。
(一)縣公告公示工作。經縣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由扶貧業務部門對扶貧資金來源、規模、資金分配情況進行公告公示;由業務主管部門對本部門安排項目的建設地點、建設內容、投資預算、建設期限、施工單位及責任人等情況進行公告公示。
(二)鎮(辦)、行政村的公告公示工作,由實施鎮(辦)、行政村在政府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及項目所在實施地進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范圍要覆蓋項目受益范圍,到戶項目要公告公示受益農戶名單。
(三)項目實施單位公告公示工作,應在扶貧項目開工建設后設立公示牌、公開項目名稱、建設內容、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實施地點、實施期限、資金構成及規模、政府采購及招投標情況、預期目標、受益貧困戶、監督方式等。
第八條 公告公示應通過新聞媒體(包括政府網站、單位門戶網站、廣播電視、微信公眾號等)、政務公示欄(包括鄉鎮政務、村級村務)和公告牌等便于公眾及時知曉的方式公開。縣級應通過政府網站或主要媒體及時公開;鎮(辦)、行政村應為群眾或者其他組織獲取資金項目信息提供便利,重點利用鄉鎮服務大廳、村組公示欄等形式進行公告公示。各級公告公示應當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第九條 設立公告牌、公示欄、公示墻等標志,應符合經濟適用、清晰規范的要求,盡可能利用現有建筑物,堅決杜絕形象工程,嚴禁建設豪華公示牌(欄)和標志性建筑物。
第十條 資金和項目公告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第十一條 項目經批準確定后、公告公示單位應及時進行公告公示。有關單位或個人對公告公示內容提出質疑的公告公示單位應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未做出答復或詢問人對答復不滿意的,詢問人可在答復期滿后15天內向其上一級主管部門反映,上一級主管部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對反映事項進行核實處理,并將核實處理結果告知詢問人。
第十二條 公告公示制度執行情況納入扶貧資金績效考評內容,對公告公示內容不全、不實、不規范的視情況扣分,性質嚴重的,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問責。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寧強縣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1.寧強縣扶貧資金分配情況公告公示(參考格式)
2.寧強縣(主管部門)項目安排情況公告公示(參考格式)
3.**鎮(辦)**村**項目情況公告公示(參考格式)
附件1
寧強縣扶貧資金分配情況公告公示參考格式
2018年*月,上級下達寧強縣**資金(專項扶貧資金)**萬元,按照***,現將資金分配使用情況公示如下:
一、資金投入概況
***
二、資金來源及渠道
1.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萬元
2.省級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萬元
3.市級農業綜合開發補助資金*萬元
......
4.縣本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萬元
以上資金合計*萬元。
三、資金投向
一是**
二是**
三是**
四、資金分配情況表(樣表)
序號 |
行業分類 |
項目建設名稱 |
項目建設內容 |
建設規模 |
財政投資金額(萬元) |
主管部門 |
1 |
|
|
|
|
|
|
... |
|
|
|
|
|
|
監督電話:
附件2
寧強縣(主管部門)項目安排情況公告公示參考格式
經縣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2018年第*批統籌整合資金分配到(單位名稱)資金規模*萬元,涉及*個項目,分別是**項目*萬元,**項目*萬元,**項目*萬元,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項目
1.實施地點
2.建設內容
3.投資預算(其中:財政資金*萬元,自籌資金*萬元,**資金*萬元)
4.建設期限
5.預期目標
6.招標情況:按照政府采購和招投標有個規定,于*年*月*日采取**方式,確定**單位為中標單位。
7.施工單位及責任人
二、**項目
......
三、**項目
監督電話:
附件3
**鎮(辦)**村**項目情況公告公示參考格式
**項目是寧強縣2018年第*批統籌整合涉農資金項目,為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更好發揮群眾監督作用,現將項目情況公示如下
1.項目名稱:
2.投資規模及來源:
3.項目地點:
4.項目建設具體內容:
5.項目建設期限:
6.項目預期目標:
7.主管部門及責任人:
8.施工單位及責任人:
9.受益農戶名單:
監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