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寧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牌子。主要負責全縣城鄉建設、住房保障房產管理、城鄉建設執法監察、城鄉市政基礎設施公用事業建設管理、建筑企業資質審查管理、建筑設計、工程建設、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人民防空及建設項目拆遷、開發建設綜合執法的機構。根據職責任務和人員編制,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房地產管理股、建筑業管理股、城鄉建設股、環境保護股和物業管理股。有縣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縣城市建設項目管理辦公室、縣市政所、縣環衛所、縣質監站、縣房屋拆遷辦公室、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所等8個下屬事業單位。
職能轉變。
1、將縣住建局的城鄉規劃管理、測繪管理職責整合至縣自然資源局;將縣住建局的風景名勝區管理職責整合至縣林業局(由縣自然資源局領導和管理)。
2、將縣地震局的防震減災相關職責整合至縣應急管理局,不再保留縣地震局牌子。
單位地址:寧強縣漢源街道河濱路中段,北關小學隔壁
聯系電話:0916-4228181
傳 真:0916-4220656
郵政編碼:72440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新軍,主持縣住建局全面工作,主管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深化改革、人事、財務工作。
局黨組成員、機關黨支部副書記:王 斌,負責機關管理、局系統黨建、綜治信訪、精神文明、工會、婦聯等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兼任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局長:英小強, 主持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工作,負責綜合執法、依法行政、市政建設、環境衛生、城市創建、扶貧鄉村振興等工作。
局黨組成員、縣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大隊長:劉振濤,主持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工作。
局黨組成員、派駐紀檢監察組組長:陳萬波,負責局紀檢監察工作。
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鄭 鋒,負責建筑業管理、建筑質量、安全生產、行政審批、招投標、人民防空、消防、抗震設防、營商環境、技術審查、城鎮重點鎮建設、城鎮規劃等工作。
寧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加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牌子)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設主任1名。(負責人:趙強,座機:0916-4228181)
承擔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所屬單位業務工作,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意識形態建設、政治思想建設、職業道德建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文電、機要、信訪、新聞宣傳、目標責任制考核、對外聯絡、信息化建設、后勤事務(辦公用品采購和發放管理、來人接待和車輛管理)、文書檔案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并指導局屬單位的安全、保衛、保密工作,組織完成局發文件的草擬、審核、送簽和印發;負責機關勞動工資、審計、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辦理財產報廢、損失的審核工作,組織實施所屬單位的內部審計,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建立、健全機關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負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籌辦和會務服務工作;負責重要事項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督辦;負責局系統普法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監督檢查城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
(二)建筑業管理股(加掛人防法規股):設股長1名。(負責人:王建斌,座機:0916-4221746)
負責建筑業、建筑工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貫徹工作;研究制定全縣建筑業的發展規劃,擬訂全縣建設事業科技發展規劃、計劃,擬訂全縣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裝飾裝修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全縣建筑市場監管工作,對規范建筑市場五方主體的行為、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等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規范建筑業行業管理;承擔縣內建筑施工企業、建筑安裝企業、建筑裝修企業、建筑制品企業、建設監理單位、勘察設計咨詢單位、招標代理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建筑勞保統籌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建筑行業管理人員、建造師等崗位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縣建筑勞務培訓工作;協調組織文明工地建設,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查處違反招投標、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擬訂建筑節能鼓勵政策和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有關科技成果的鑒定、申報及有關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運用,組織實施重大建筑節能項目,推進墻體材料革新和建筑節能工作。負責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管理,組織造價從業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標準定額、造價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負責全縣所有規劃方案、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圖紙、建設工程施工方案審查,對報建工程項目方案進行初審。
負責人民防空相關法律、法規在全縣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制定全縣人民防空建設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制定全縣人民防空建設總體規劃和中、長期發展計劃,并組織實施;審查全縣重點目標防空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審批全縣人防工程立項、預算、決算和工程質量監督、工程驗收及人防直管工程建設實施;負責制定全縣人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負責全縣人防指揮、通信網絡、警報網絡建設和戰備執勤。依法發布防空警報試鳴公告,定期組織防空警報試鳴;負責制定全縣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劃。
(三)城鄉建設股:設股長1名。(負責人:徐勇,座機:0916-4223994)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和省市城市道路管理、城市綠化、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擬訂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措施等,編制城鄉建設重點項目計劃;負責全縣歷史文化名鎮(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城鎮供排水、燃氣、市政設施、園林、市容環境治理等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園林縣城、園林城鎮、園林村莊創建工作;指導全縣建制鎮、集鎮和村莊建設,監督指導農村危房改造工作。
(四)房地產管理股:設股長1名。(負責人:王小鳳,座機:0916-4222880)
承擔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擬定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擬定全縣房地產業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房屋面積管理、房地產估價管理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產中介機構、維修基金管理;負責商品房資金監控、商品房預售許可及預售資金監管工作;指導城市棚戶區改造工作;負責牽頭組織房產開發項目的綜合驗收工作。
(五)環境保護股:設股長1名。(負責人:馬波,座機:0916-4391555)
負責將環境保護納入本行政區域城鄉建設及城市發展空間布局規劃內容;負責監督指導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配套設施建設;對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確保污水處理廠治污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負責推進城鎮雨污分流項目實施,提高污水收集處理率。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促進再生水利用;監督指導建筑施工揚塵和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城市生態建設與修復工作;監督指導城鎮垃圾收集、中轉壓縮、運輸和處置設施建設,對已建成的垃圾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整治非正規垃圾填埋場;負責協調處理環境保護范圍內的糾紛投訴處理工作。
(六)物業管理股:設股長1名。(負責人:楊正友,座機:0916-4395610)
負責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的備案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組織物業管理人員上崗培訓,負責物業管理從業人員資格的監管工作;指導和監督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配合有關部門對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進行研究和制訂;負責指導城市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使用和監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