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和規章,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改革方案,制定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辦法,指導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縣就業創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就業創業發展規劃和措施,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實施就業援助制度和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制度,開發公益性就業崗位,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并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負責建立覆蓋全縣城鄉社會保障體系。貫徹中省市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社會保險政策,抓好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并抓好組織實施;負責制定社保基金監督管理制度和經辦機構管理規則,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基金支付、管理和運營,確保基金安全。
五、制定有關人員調配規定和特殊人員安置規定,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
六、負責全縣就業、失業狀況監測,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全縣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七、負責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宏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貫徹實施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
八、負責綜合管理并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強事業單位人員管理。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抓好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流動人才人事檔案管理、人事代理等人才交流管理服務工作。
九、按照縣委人才辦的要求,做好縣內急需專業技術等人才的引智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規范性文件和規劃,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承擔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貫徹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擬訂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查處非法使用童工,落實未成年工和女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縣屬國有破產改制企業職工安置方案審核。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勞動違法案件。
十二、負責組織各鎮(街道辦)從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指導。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