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及其生態保護修復的監督管理。制訂林業和草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林業、草原行政執法工作,開展普法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全縣森林、草原、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和濕地的動態監測、評估和管理。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文明建設的相關工作。
(二)組織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以及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種草等生態保護修復工作。開展退耕還林(草),負責天然林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全民義務植樹、造林綠化等工作。負責古樹名木保護、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負責全縣林木種子的管理和林木種苗基地建設。負責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監督管理林業和草原生物種質資源、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三)負責全縣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并監督執行全縣森林采伐限額,監督檢查林木憑證采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制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國家和地方公益林劃定和管理工作,依法審核林地征用、占用情況。管理國有林區的國有森林資源。負責全縣草原開發利用等監管工作。負責全縣濕地生態修復保護工作,制訂全縣濕地保護規劃,組織開展建立濕地保護小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
(四)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采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五)監督管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依法指導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建設和管理。按分工負責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有關工作。
(六)負責推進全縣林業和草原改革。負責全縣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改革并監督實施。擬訂全縣農村林業發展、維護林業經營者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工作。負責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合同糾紛仲裁。
(七)編制全縣林業產業發展規劃,指導林業產業發展與建設,負責林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森林旅游管理。
(九)負責森林、草原防火宣傳、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十)負責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負責全縣林業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監管工作,指導林區社會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監督管理全縣林業和草原國有資產和建設資金。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效益補償。提出全縣林業和草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及省、市、縣財政性資金安排意見。對全縣林業重點工程資金進行稽查監督管理。負責林業和草原建設項目的組織、申報、審核及監督管理,編制全縣林業和草原年度生產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建議計劃。
(十二)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負責全縣林業和草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國際交流與合作事務。承擔濕地、防治荒漠化、瀕危野生動植物等國際公約履約工作。
(十三)組織編制縣秦巴生態保護總體規劃,負責調研秦巴生態狀況,提出秦巴生態保護政策的建議,研究確定和申報秦巴生態保護項目。貫徹執行有關秦嶺、巴山生態保護的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涉及秦巴生態保護的有關縣級專項規劃的執行;組織開展秦嶺、巴山生態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縣秦巴生態保護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四)配合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完成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并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
(十五)牽頭負責全縣脫貧攻堅生態脫貧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生態護林員政策;落實中省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政策;落實退耕還林政策。
(十六)負責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保護監管;依法查處破壞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棲息生長環境行為,實施綠色屏障工程及《寧強縣生態環境保護崗位責任清單》規定相關工作。
(十七)承擔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工作,負責林業產業招商引資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九)職能轉變。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監督管理的統籌協調,大力推進國土綠化,保障國家生態安全。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單位名稱:寧強縣林業局
單位地址:寧強縣漢源街道民主街6號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夏令時(7月-8月):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乘車路線:漢運司寧強汽車站下車后由羌州路到人民廣場再進入民主街或高速路寧強出口經南大街進入民主街即到
聯系電話:0916-4221468
黨組書記、局長曹銀偉:主持縣林業局全面工作。負責局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網絡及信息化安全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許偉:負責林(山)長制工作,林業生產及產業發展工作,重點項目建設、固定資產投資及招商引資工作,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分管局機關日常管理工作,局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和網絡及信息化安全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生態修復股、林(山)長制辦公室,分管聯系縣秦巴生態保護中心、縣林草火災監測預警中心、縣飛播造林管理站(縣五丁關飛播實驗林區工作站)。
副局長廖輝:負責林政資源管理及林政執法工作,秦巴生態保護工作,自然保護地管理工作,信訪維穩、安全生產、平安建設、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暨“千萬工程”工作。
分管林政法規股、秦巴生態保護股(秦巴辦)、生態脫貧辦公室,分管聯系縣國有紅石梁林場(陜西青木川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縣林業資源保護服務中心、縣國有苗圃。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重要文件起草、政務信息及宣傳、機要、保密、檔案、安全、保衛、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督促檢查各種制度的落實,收集、掌握林業工作的進展情況;承辦林業系統年度工作考核。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建和黨風廉政、精神文明工作。統籌監管林業草原資金,對全縣林業和草原重點工程資金監督管理,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負責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指導建立和實施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效益補償制度。監管局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林業和草原統計信息工作。
辦公室主任:
聯系電話:0916-4221468
(二)林政法規股。擬訂全縣森林、草原資源可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承擔全縣森林、草原資源的監督管理。承擔林木采伐、木材運輸和經營加工監督管理;承擔古樹名木保護管理,監督林地征占用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開展林地、林木執法檢查。指導全系統林業法治宣傳。承擔林業草原行政執法監督、林業草原行政案件督辦稽查。承擔機關規范性文件審核和備案工作。承擔林業草原行政應訴、行政復議工作。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負責林業行政審批工作。
林政法規股股長:甘海麗
聯系電話:0916-4221662
(三)生態修復股。編制全縣林業和草原中長期發展規劃并監督實施。制定全縣林業和草原年度生產計劃和固定資產投資建議計劃。負責林業和草原建設項目組織、申報、審核及監督管理,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產業工作,負責林業產業招商引資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擬訂全縣造林綠化、森林經營方面的規劃修復計劃,并監督執行。承擔植樹種草等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承擔全縣造林和營林質量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等各項林業重點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承擔全縣林木種苗培育工作。監督管理林業草原生物種質資源。承擔全縣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承擔全民義務植樹、重點區域綠化等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林業草原科學研究和科技成果管理、技術推廣等工作。承擔本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全縣林業系統智力引進工作。承擔全縣林業系統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貫徹執行林業、草原專業技術人才及林農培訓規劃。承擔縣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生態修復股股長:向文何
聯系電話:0916-4221468
(四)秦巴生態保護股(保護地管理股)。組織編制縣秦巴生態保護總體規劃,提出秦巴生態保護政策的建議,研究確定和申報秦巴生態保護項目相關工作。貫徹執行有關秦嶺、巴山生態保護的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涉及秦巴生態保護的有關縣級專項規劃的執行;組織開展秦嶺、巴山生態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規劃編制工作,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及濕地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指導全縣集體林權制度、重點國有林區、國有林場、草原等改革相關工作。擬定農村林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全縣林業和草原生態效益補償。負責生態脫貧工作,全面落實中省市縣脫貧攻堅各項政策和措施,積極開展生態脫貧工作督導檢查。負責全縣森林保險工作。
秦巴生態保護股(保護地管理股)股長:王新平
聯系電話:0916-4221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