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路照明巡查管理:
路燈巡查是城市路燈的主要工作之一,為保證亮燈率不低于96%,應分片定期對已投入運行的道路巡視,進行維修。
1、定期巡視:根據現有路燈亮化情況,城區路燈亮化應每周由專人巡查,發現問題并記錄上報。
2、分片管理:根據實際情況城區路燈亮化管理分為按配電箱管 理分片管理和按街區分片管理。
二、 路燈亮化維修管理
1.嚴格遵守工作單制度:每次安排工作需要有完整的記錄,操作人員必須按領導簽發的工作單完成工作。
2 . 材料工具管理:材料領用需根據實際維修情況領用,維修后剩余材料需退庫,維修更換下的廢舊材料需交回廢品庫,并需要和領用情況相符。
3.用電管理:以節能減排為目標,根據時令、天氣等實際情況調整路燈亮化開關時間。
4.材料采購需根據實際情況上報、上會、會議通過后,嚴格遵守單位財務制度購買。
5、人員管理:路燈亮化工作人員需要有電工安全操作證方能上 崗,并要完全遵守本單位各項管理制度。
6、安全生產:在完成路燈亮化各項工作的時候必須以安全第一位前提,沒有安全保證的工作任務需先排除隱患后在完成,在生產中安全員要注意觀察及時發現問題,保證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