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有效維護公廁設施,為廣大市民提供方便、良好的使用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廁面向廣大市民免費開放。
二、開放時間:夏季早6:00至晚23:00;冬季早7:00至晚22:00開放(停水停電除外)。
三、公廁管理人員要負責管護好公廁內外及門前四包區內的公共設施,每天打掃廁內外衛生,擦洗公共設施,拖凈地面,始終保持室內外衛生清潔優良。做到墻壁無灰塵、蛛網,地面干凈整潔無垃圾,紙簍無外溢,便池無尿堿,公廁內無雜物、無異味。
四、管理人員要及時維修、更換已損設施,以保證市民常天正常使用。
五、市民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便后要及時、自覺沖洗,手紙要放入筐內,不要隨地亂拋。
六、大人要教育引導小孩規范入廁文明入廁,不要隨地大小便。
七、凡入廁人員要愛護和自覺維護室內設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若有人為故意破壞設施者,一經發現,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10元。
八、管理人員和入廁人員應互相監督,以保證公廁內外公共設施完好,環境衛生良好。
九、公廁考評可參照清掃保潔評比標準和本辦法自2010年3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