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高考中考期間環境噪聲污染管理的通告
2025年高考、中考即將來臨,為切實做好高考、中考期間噪聲污染治理工作,確保我縣考生在考試期間享有良好的溫書考試和休息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高考、中考期間噪聲污染管理工作聯合通告如下:
一、所有商業經營、娛樂場所、五金加工、機械制造、車輛維修、居住小區等在高考、中考期間要嚴格控制環境噪聲污染,加強聲源管理,嚴防各種噪聲擾民事件發生。
二、各建筑施工場地、商業經營、娛樂場所、個體加工業主在生產、經營中應對各種機械設備、高音喇叭、音響設備、加工器具等進行嚴格管控。2025年6月3日至6月9日、6月19日至6月23日實行全天候控制,禁止一切可能產生噪聲污染的機械設備運行。
三、各居民小區物業服務企業需加強對本小區的建設、室內裝修、家庭娛樂噪聲的管理。業主在使用家用電器、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室內娛樂活動時,應當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噪聲污染;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并采取有效措施,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四、高考、中考期間,縣住建、生態環境等部門不再受理夜間施工申請,對擅自施工的建筑工地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從嚴高限處罰。縣住建局從6月4日起向縣城所有在建施工單位發布停工令,高考(6月5日至6月9日)和中考(6月19日至6月23日)期間,縣城區內所有在建施工單位必須停止一切建設施工作業活動。
五、在6月7日至9日、6月21日至23日高考、中考考試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在涉考重點區域禁止產生噪聲超標的生產、經營、娛樂等活動;禁止鳴喇叭、吹號、廣播、燃放煙花爆竹、裝修等活動。
六、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和漢源街道辦要加強對轄區內考點周邊及住宅小區附近公共活動場所噪聲管理,從6月3日至6月9日、6月19日至6月23日所有公園、廣場居民休閑健身地禁止廣場舞活動。
七、本通告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到6月23日結束。望各單位和個人遵守規定,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中考期間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對違反規定、造成噪聲污染的單位及個人,將依法從嚴處理。
受理投訴電話:寧強縣公安局110;寧強縣綜合行政執法局0916—4221133;寧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0916—4228181;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0916—4222881
寧強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寧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寧強縣公安局
漢中市生態環境局寧強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