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強縣2018年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補充方案
1.編制依據
1.1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
1.2 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做好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農〔2016〕151號);
1.3 陜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實施意見》(陜政辦發〔2016〕84號);
1.4 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做好涉農資金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陜財辦農〔2016〕170號);
1.5 漢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的通知》(漢政辦發〔2016〕64號);
1.6 漢中市財政局、漢中市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轉發省財政廳省扶貧辦<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漢財辦農〔2017〕1號);
1.7 省脫貧辦《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涉農整合資金使用管理工作導引》(陜脫貧辦函〔2017〕55號);
1.8 陜西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陜西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陜財辦農〔2017〕57號);
1.9 漢中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指揮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財政扶貧涉農資金統籌整合使用工作的指導意見》及配套辦法的通知(漢市脫貧發〔2018〕16號);
1.10 漢中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漢中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漢中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及涉農整合資金使用管理細則》的通知(漢扶辦發〔2018〕24號);
1.11 漢中市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2018年貧困縣區統籌整合使用財政資金工作的通知》(漢市脫貧辦發〔2018〕51號);
1.12 漢中市扶貧開發辦公室、漢中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涉農整合資金扶持對象及使用范圍的通知》(漢扶辦發〔2018〕45號);
1.13 《寧強縣“十三五”農村脫貧攻堅規劃》。
2.指導思想和主要措施
2.1 總體要求。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黨的十九大報告中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精神以及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及省、市脫貧攻堅工作會議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以18個鎮(辦)為主戰場,以建檔立卡貧困戶為精準扶貧對象,整合各類財政涉農資金,實施分類扶持,繼續強力推進“五大脫貧攻堅行動”和“1+19”配套支持計劃,堅決打贏脫貧攻堅“三大戰役”,確保到2019年實現全縣整體脫貧摘帽,在2020年與全國全省全市同步夠格邁入小康社會。
2.2 目標任務。2016年至2019年,重點打好貧困村貧困人口脫貧決勝戰和貧困縣脫貧摘帽總體戰。通過產業就業幫扶、就業創業脫貧、生態補償、易地移民搬遷、教育扶貧、醫療救助、危房改造、社會兜底保障分類施策,確保實現107個貧困村和約6萬名貧困人口脫貧目標。在2016年已實現8911名貧困人口、4個貧困村脫貧退出,2017年實現7360名貧困人口脫貧、4個貧困村摘帽的基礎上,2018年實現31801名貧困人口脫貧,45個貧困村摘帽;2019年實現1.24萬貧困人口脫貧,54個貧困村摘帽;2020年,重點打好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提升戰,脫貧退出后的貧困村和貧困戶,繼續享受扶持政策,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
2.3 整合原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是中共中央、國務院實施“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基本方略,要按照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六個精準”、“五個一批”要求,實施精準扶持、精準脫貧。寧強是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脫貧攻堅縣和革命老區縣,全縣還有99個貧困村,其中還有14個深度貧困村,脫貧攻堅任務十分艱巨和繁重,必須堅持分類扶持、分類脫貧。(1)對因病、因殘、因智、因年老失去勞動能力,且家庭無其他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將其列為兜底對象,并通過農村低保政策進行兜底,達到年度扶貧標準脫貧;(2)將家庭人均純收入基本接近脫貧標準、勞動力素質較高、具有較強發展能力的貧困戶,列為自身發展類,通過加大村內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根據貧困戶需求,分別落實易地搬遷、金融扶貧、教育扶貧、醫療救助等扶貧普惠政策,通過自身發展實現穩定脫貧;(3)對家庭人均純收入在扶貧標準以下、有勞動能力且具有一定發展潛力和脫貧信心的貧困戶,實施重點扶持,通過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發展增收致富產業項目實現精準脫貧。
2.4 總體思路。2018年,在確保兜底保障類貧困戶實現政策性脫貧的基礎上,年初規劃2018年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26530萬元,中期調整納入整合計劃31068.51萬元,本次調整納入整合計劃35744.91萬元。通過不斷加大對自身發展類貧困戶和重點扶持類貧困戶發展條件改善、發展增收項目財政投入力度,全力確保實現年度脫貧攻堅目標。
2.5 工作措施。
2.5.1 堅持規劃引領,統籌安排。緊密結合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1+19”脫貧攻堅行業部門配套支持計劃和“十三五”農村脫貧攻堅規劃,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幫扶資金投入扶貧開發,形成“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新格局。
2.5.2 堅持突出重點,集中投入。2018年將重點對貧困戶產業發展加大項目資金投入力度,發揮資金投入規模效應,提升農村項目資金整體規模與實力。
2.5.3 堅持部門協作,各負其責。進一步明確界定相關部門職責,加強部門間溝通和協作,建立分工明確、配合協調、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涉及整合項目的部門要主動與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溝通銜接,爭取上級部門支持,為項目整合創造條件,實現上下聯動、良性互動、整體推進。
2.5.4 堅持精準發力,注重實效。財政資金統籌整合使用要與脫貧成效緊密掛鉤,精確瞄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著力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改善貧困人口生產生活條件。
3.整合項目實施區域和布局
3.1 整合項目實施區域。全縣18個鎮(辦)107個貧困村與部分非貧困村。
3.2 主要產業布局。
3.2.1 產業精準扶貧項目。全力推進“5+5”產業布局,做強茶葉、畜牧、食用菌、干果、中藥材五大主導產業,做優蔬菜、中蜂、獼猴桃、銀杏、烤煙五個骨干項目。以村為單元發展林下經濟、花卉苗木、特色種養、鄉村旅游、田園觀光等區域性“小眾”產業。根據各村貧困戶生產發展實際,因戶制宜量身定制增收項目,宜農則農、宜工則工、宜種則種、宜養則養,繼續大力發展“庭院經濟”,通過按標準獎補,鼓勵貧困農戶通過自主創業發展脫貧產業。
3.2.2 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全縣200個行政村都要開展產權制度改革并成立村級集體經濟組織,按照每個村集體經濟組織安排20萬元以上財政資金的標準,重點支持當年計劃脫貧的貧困村及深度貧困村,依托村集體經濟組織,結合“三變”改革,建設產業扶貧項目。對涉農整合資金投入形成的經營性資產,所有權固化給集體,收益權由集體、經營主體、貧困戶按一定比例分配。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投入貧困戶的,量化為貧困戶股金,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持有并經營,所得收益歸貧困戶所有。
3.2.3 食用菌產業扶貧園區項目。分別在漢源街道辦、大安、鐵鎖關、廣坪、安樂河、代家壩、巴山鎮等鎮(辦)配套建設12個食用菌產業扶貧示范園區,每個示范區年生產袋料香菇20萬袋以上。形成的固定資產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脫貧攻堅期內,由龍頭企業使用并帶動貧困戶發展產業,在資產收益分配上,脫貧攻堅期內,以貧困戶為主,脫貧攻堅期結束后,以村集體為主,由村集體合理確定集體及成員之間的資產收益分配比例。
3.2.4 新型經營主體獎補項目。支持農業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做大做強,鼓勵經營主體主動參與脫貧攻堅工作。對主動擔責,年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20戶、且戶均通過參與產業發展增收3000元以上或務工收入10000元以上的農業經營主體,經村、鎮(辦)實地核查和縣產業脫貧領導小組核實后,獎補財政涉農產業發展資金15萬元,每增加5戶建檔立卡貧困戶、且戶均參與產業發展增收超過3000元以上或務工收入10000元以上,再獎補5萬元,依此遞增,總額不超過50萬元。
3.2.5 村集體經濟組織與新型經營主體協同發展。對產業發展有基礎,條件成熟的村,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牽頭發展產業,對于財政投入的產業扶貧資金,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將資金量化到貧困戶進行分紅,攻堅期結束后,形成的資產量化到村集體成員。對于沒條件、沒能力發展產業項目的村集體經濟組織采取財政資金入股新型經營主體的方式合作經營。財政資金30%用于扶持壯大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其余70%做為股金入股到企業,參與項目建設的經營主體必須按年度確定保底分紅數額分紅,具體金額由村集體與經營主體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合作到期后雙方協商延續參股或退還股金。資產收益在攻堅期內主要以貧困戶為主,脫貧攻堅結束后,折股量化到集體成員。
3.2.6 產業發展公益性項目。支持行業部門為保障全縣主導產業健康持續發展而開展的技術服務、支撐體系、標準制定、試驗示范等項目建設。
3.2.7 金融扶貧項目。大力推進金融扶貧,成立精準扶貧基金擔保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出臺金融扶貧實施方案,籌措擔保基金,撬動金融機構信貸資金,為貧困戶量身定制兩免(免抵押、免擔保)一補(全額貼息)小額貼息貸款,對扶貧龍頭企業、小微企業、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及貧困戶發放小額貼息貸款、互助資金借款,有效破解貧困群眾發展資金難題。
3.2.8 扶貧產業示范基地。堅持把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作為繁榮農村經濟的重要抓手,項目村依據“三變”改革,通過成立扶貧互助合作社、扶貧龍頭企業、能人帶動等方式積極探索推廣新型合作經營模式,將貧困戶增收同集體經濟緊密結合,制定操作性強、示范帶動作用明顯的實施方案,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貧困戶收入。
3.2.9 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項目。實施水煮蔬菜生產及加工、食用菌種植基地改擴建、茶葉生產及加工等貸款貼息項目。
3.2.11 旅游扶貧項目。在漢源街道辦、毛壩河等鎮建設開發旅游扶貧項目,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折股量化給村集體和貧困戶。
3.2.12 光伏扶貧項目。在安樂河鎮、巴山鎮等17個鎮建設開發24個光伏扶貧項目,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折股量化給村集體和貧困戶。
3.3 主要基礎設施布局。
3.3.1 村組道路及橋涵建設。圍繞全縣基礎設施較差的行政村貧困戶主要制約因素,對2018年擬脫貧的貧困村和部分非貧困村,加大資金投入,特別對深度貧困村予以重點傾斜。重點安排改善基本生產生活條件的村組道路硬化、村組道路改擴建、自然村道路、聯戶路等項目,補齊制約貧困村發展短板。
3.3.2 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把貧困村飲水工程建設作為水利工作的頭等大事,以精準到村入戶通自來水、安全用水為目標,力爭實現貧困戶都能吃上安全、便捷飲用水。
3.3.3 農田水利。在部分貧困村、非貧困村實施灌溉堰渠、塘壩、河堤等建設項目。
3.3.4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圍繞村居環境整治,實施垃圾填埋場、污水處理站及排污管網建設項目。
3.4 其他類項目。雨露計劃和建檔立卡家庭中職學生扶貧助學補助、扶貧項目管理費等項目。
4.建設內容
4.1 產業發展建設內容。
規劃項目380個。圍繞發展壯大特色產業、發展集體經濟、促進貧困戶增收,重點實施產業精準扶貧、小額貸款貼息、產業基地建設等項目,分類如下:
4.1.1 產業直補到戶:項目18個。涉及全縣所有貧困戶種植、養殖、農家樂、小作坊等財政資金補助。
4.1.2 食用菌產業園區建設:項目12個。設施大棚建設、園區內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設施建設,每個產業園區年生產二十萬袋以上。
4.1.3 產業精準扶貧項目建設內容:項目121個。安排各類種、養殖,支持合作社、企業帶動貧困戶發展。
4.1.4 貧困戶退出扶持:項目18個。對全縣2014-2018年脫貧退出戶產業發展給予財政扶持資金。
4.1.5 村集體經濟發展:項目169個。在102個貧困村和67個貧困人口較多的非貧困村組建村集體經濟合作社,含“三變”改革示范亮點打造工程,發展村集體合作社,建設產業扶貧園區或投入新型經營主體入股分紅。
4.1.6 電子商務服務站建設:項目1個。新建鎮級電商服務站18個,村級電商服務站155個。
4.1.7 光伏扶貧:項目24個。擬建設裝機容量為300—500KW光伏電站24座(涉及6個深度貧困村)。
4.1.8 金融扶貧項目建設內容:項目6個。其中產業貼息項目5個,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1個。
4.1.9 旅游發展基礎設施建設。文旅局項目6個。項目涉及全縣4個鎮。分別為廣坪鎮茅咀村的廣坪鎮茅咀村鄉村旅游-花田月下民俗項目;漢源街道辦二道河村鄉村旅游-自駕車營地項目和二道河村蓮藕荷花園旅游產業扶貧項目;毛壩河鎮草川子村鄉村旅游自駕車營地項目;安樂河鎮任家壩村鄉村旅游扶貧示范村項目。
4.1.10 煙葉發展:項目5個。發展煙葉及機耕路和灌溉設施建設及種煙貧困戶產業補助。
4.2 基礎設施建設內容。
規劃項目148個。圍繞2017年脫貧村鞏固提升和2018年計劃脫貧村(含深度貧困村)及部分非貧困村基礎條件改善,重點實施道路建設、人飲工程、灌溉工程等項目,分類如下:
4.2.1 村組道路及橋涵建設。項目91個。涵蓋村組道路新建、拓寬改造,新建橋涵、擋墻及河堤。
4.2.2 農村安全飲水工程。項目18個。其中包括水廠、水源、配水管道建設等。
4.2.3 農田水利。項目10個。實施農田水利及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小流域綜合治理。
4.2.4 農村環境整治。項目12個。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包含建垃圾填埋場、垃圾壓縮中轉站、污水處理廠、飲用水源地保護工程。
4.2.5 危房改造。項目16個。相關鎮建檔立卡貧困戶房屋C級加固維及D級重建。
4.2.6 農村電網改造。項目1個。新建與改造線路,新增及更換配電變壓器,戶表改造。
4.3 其他類建設內容。
項目3個。分別是扶貧項目管理費、雨露計劃培訓、建檔立卡家庭中職學生扶貧助學補助。
5.資金投入概算
5.1 總投入資金:總投入資金69638.01萬元。其中:財政涉農資金整合35744.91萬元、社會資金33893.1萬元。
5.2 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財政涉農資金15131.3萬元。其中投入村組道路(橋)建設3364萬元、投入人飲工程433萬元、投入農田水利835萬元、投入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1335萬元、投入危房改造8902.3萬元、投入農村電網改造262萬元。
5.3 產業發展:投入財政涉農資金20453.61萬元。其中產業發展到戶補助投入2036.5萬元、食用菌產業發展園區建設投入2279.31萬元、農業產業化項目投入3114萬元、貧困戶退出產業扶持資金1361.4萬元、電子商務服務站建設投入400萬元、鄉村旅游發展項目投入650萬元、集體經濟發展投4400萬元、光伏扶貧資金投入3898.5萬元、金融扶貧貸款貼息資金1729.9萬元、煙葉產業項目84萬元、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500萬元。
5.4 其他類:投入160萬元。扶貧項目管理費60萬元、雨露計劃培訓80萬元、建檔立卡家庭中職學生扶貧助學補助20萬元。
6.資金統籌整合規模及渠道
2018年累計整合涉農資金35744.91萬元。按整合層級分:中央24679.81萬元、省級5965.9萬元、市級979萬元、縣級4120.2萬元。按管理部門分:
①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4724萬元,其中: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7314萬元(含民宗資金、以工代賑資金),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3115萬元,市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435萬元,縣級財政資金3860元;
②農發辦60.9萬元,其中:農業綜合開發補助資金60.9萬元;
③水利部門1869萬元,其中:水利發展資金1619萬元、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支出資金250萬元;
④農業部門2561萬元,其中: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資金486萬元、果業發展資金25萬元、現代農業園區建設資金1000萬元、農村水產專項補助資金20萬元、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發展資金200萬元、職業農業培訓資金3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資金100萬元、農業產業脫貧引導資金700萬元;
⑤林業部門793.35萬元,其中林業改革資金493.35萬元、林業產業發展資金300萬元;
⑥旅游部門20萬元,其中旅游發展基金20萬元;
⑦交通部門7964萬元,其中車輛購置稅收入補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設項目資金7964萬元;
⑧住建部門6879.46萬元,其中:中央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6335.46萬元、市級配套危房改造資金544萬元;
⑨國土部門水土保持資金100萬元;
⑩中央預算內投資用于“三農”建設部分資金448萬元;
2017年收繳結轉結余資金260.2萬元;
省級慈安便民橋建設資金65萬元。
7.財政資金補助標準
7.1 產業發展類補助標準。依據《陜西省產業扶貧項目管理辦法》,產業精準扶貧到戶項目補助用于建檔立卡貧困戶用于發展種植業、養殖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及其它增收產業所需建設的設施、購買種苗種畜等費用的補助。財政扶貧資金補助標準:建檔立卡貧困戶到戶補助資金,每戶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000元。
7.2 能力建設類補助標準。雨露計劃培訓每人1000元標準(培訓學校700元,培訓學員300元);建檔立卡家庭中職學生扶貧助學補助,每人每學年3000元。
7.3 扶貧貸款貼息補助標準。貧困戶、互助資金協會會員貸款據實全額貼息,扶貧龍頭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貸款貸款按照5%貼息。
7.4 小型基礎設施道路標準。砂石路按照15萬元/公里、橋梁按照3萬元/延米、水泥路分別按照60萬元/公里(寬4.5米)、45萬元/公里(寬3—3.5米)標準建設,道路拓寬改造按照15萬元/公里、小型橋梁按照2萬元/延米標準建設。根據當地基礎條件可據實適當增減標準。
7.5 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建設標準。衛生垃圾填埋場按照65萬元/1萬立方、污水處理設施按照12萬元/10立方,壓縮中轉站按照60萬元/座,垃圾壓縮車(含壓縮箱)按照80萬元/輛。環衛設施人員完善及垃圾清運費按照每村1萬元補助。
7.6 水利工程建設標準。供水工程人均投資487元,個別工程根據實際取水距離和住戶位置有適當增減;堤防工程按每米投資5235元估算,個別地段根據實際地形情況和堤防高度有所增減;水土保持工程按每平方公里48萬計算,農田水利工程渠道按每公里10萬元估算,不同項目略有增減。
7.7 電子商務服務站建設標準。村鎮級服務站財政補助標準:按照5萬元一個;村級服務站財政補助標準:按照2萬元一個。
7.8 危房改造標準。建檔立卡貧困戶C級(加固維修)戶均補助資金不超過1.5萬元,D級(重建)戶均補助資金不低于3萬元。
7.9 旅游扶貧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旅游步道按照35萬元1000米;生態停車場按照每畝1.8萬元的投入補助。
8.實施步驟
整合資金具體分為四個步驟:
8.1 編制規劃和年度計劃。由各鎮(辦)協同包聯部門,結合各村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現狀,認真調查研究,逐一梳理基礎設施、產業發展方面存在的問題和需要集中建設、重點支持的項目,按輕重緩急排序,建立完善“寧強縣2018—2020年脫貧攻堅項目庫”,在此基礎上,擇優編報年度項目計劃,并與行業主管部門溝通對接后,報縣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8.2 確定項目。縣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匯總各鎮(辦)上報的建設項目的基礎上,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對具體建設項目、整合資金額度和各部門任務進行逐一核實后報縣政府審定,縣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縣政府審定后的建設方案印發實施。
8.3 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各部門按照縣政府審定印發后的建設方案,編制本部門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建設內容、標準、完成時限。縣財政、發改、扶貧部門在2018年1月完成年度涉農資金編制規劃方案,經市級部門評審后,以縣級政府名義發文至各相關單位。每年8月按照省市要求,統一進行一次方案中期調整,擬調整的項目原則上不超過年初方案項目資金總額的10%。本次補充方案按要求進行調整,調整后產業類項目占比57.22%(受洪澇災害較重的略陽、寧強縣可適當放寬調整比例和幅度)。
8.4 項目組織實施。根據各部門承擔的行業扶貧工作任務及職責分工,整合后的項目由行業主管部門牽頭按程序組織實施。由各鎮(辦)抓總綜合協調,包聯牽頭部門配合,財政部門負責做好中省整合切塊下達的涉農資金管理,保障項目建設順利實施。項目實施結束后,項目主管部門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相關專家實施項目竣工驗收,出具驗收結論,并及時開展項目績效評價,上報績效評價報告。
9.保障措施
9.1 組織保障
9.1.1 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強涉農資金整合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縣政府成立寧強縣涉農資金整合工作領導小組,縣政府縣長任組長,縣委副書記,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縣政府分管扶貧工作副縣長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縣民政局、縣監察局、縣國土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水利局、縣衛計局、縣審計局、縣環保局、縣科技局、縣文旅局、縣文廣局、縣扶貧辦、縣陜南移民辦、縣委農工部、縣殘聯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建立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聯席會議,定期研究涉農資金整合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9.1.2 強化監督管理。縣政府主要領導對財政涉農資金監督管理負首要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工程技術和質量監管,確保工程質量達標,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要加大資金監管力度,貧困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村委會要積極參與涉農資金和項目監督管理,堅決防止擠占、截留、挪用項目資金。凡不符合資金整合使用方案的,縣財政局一律不予撥付資金。
9.1.3 強化目標考核。將項目資金整合工作納入脫貧攻堅年度目標考核。各部門、各鎮辦要嚴格按照年度資金整合方案組織實施項目,對資金整合率高、項目實施整體效果好的部門和鎮辦,將予以表彰獎勵,對年度項目資金結轉結余率小于8%的,脫貧攻堅考核不扣分;8%—20%之間,按比列得分;大于20%的,不得分,且脫貧攻堅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并在全縣通報批評,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9.2 資金管理制度
9.2.1 整合資金按照“寧強縣財政局寧強縣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印發《寧強縣財政扶貧和涉農資金報賬核銷管理辦法》的通知(寧財發〔2017〕30號)”文件要求實行報賬制,明確責任主體,凡部門直接實施項目,由部門自行報賬核銷;凡撥入鎮辦實施的項目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報賬核銷。堅持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實行專人管理、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嚴格執行資金管理規定,嚴禁擠占挪用。
9.2.2 整合資金按照寧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強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寧政辦發〔2018〕13號)要求管理。
9.2.3 堅持按項目進度撥付資金。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啟動資金不低于30%。項目實施過程中,項目實施主體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提出用款申請,經村主任、村支部書記簽字(貧困村還要由駐村第一書記初核),送項目所在鎮(街道辦)、項目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縣財政局按審批意見撥付資金。以鎮(街道辦)、村為項目實施主體的,資金撥付到鎮(街道辦),以縣級部門為實施主體的,實行直接支付。
9.2.4 補助給貧困農戶的資金由村、鎮(街道辦)負責把關審核,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戶。
9.2.5 項目主管部門、項目鄉鎮對項目資金的使用履行監管職責,項目實施單位承擔項目資金安全的主體責任。
9.3 監督檢查及審計
9.3.1 全面推行公示公開。嚴格按照寧強縣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寧強縣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細則》(寧脫組辦發〔2018〕13號)文件要求執行。項目主管部門、鎮辦、村要將涉及本行業、本鎮辦扶貧資金項目安排情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等媒介向社會公開。項目實施單位在資金項目實施前后都要在項目所在貧困村或實施地進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位置要醒目、時限不少于10天。公告內容主要包括項目名稱、實施地點、建設任務、資金來源及規模、資金用途、實施期限、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和績效目標、帶貧減貧機制等。
9.3.2 加強監督檢查。縣發改、財政、監察、審計、扶貧及項目主管部門要將納入統籌整合范圍的財政涉農資金作為監管重點,開展經常性和專項性監督檢查。貧困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要全程深度參與涉農資金和項目的管理監督,資金安排使用情況要經貧困村第一書記簽字確認。
9.3.3 建立績效評價制度。領導小組每年度組織縣發改、財政、審計、統計、扶貧和項目主管部門,以脫貧成效為主要標準,對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開展績效評價。
10.績效目標
10.1 總體績效目標。以18個鎮(街道辦)為主戰場,以建檔立卡貧困村貧困戶為主攻對象,按照“六個精準”、“八個一批”要求,整合各類扶貧資金實施分類扶持,強力推進“五大脫貧攻堅行動”、“1+19配套支持計劃”,堅決打贏脫貧攻堅“三大戰役”,確保實現全縣脫貧目標,到2020年與全省全市同步夠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了完成這一艱巨任務,縣財政每年按照不低于地方一般預算收入2%的比例安排專項扶貧資金,并確保年增長不低于20%,壓縮的“三公”經費主要用于脫貧攻堅上。
10.2 產業發展類項目績效目標。以“茶、菌、藥、果、畜”五大特色產業為主導,依托村集體經濟合作社,重點從獎補標準、產業設施、種源培育、生產標準、品牌建設、營銷宣傳、監督管理等環節幫扶,提高貧困群眾增收能力,實現脫貧致富。
10.3 基礎設施類項目績效目標。通過基礎設施項目的實施,貧困村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條件得到極大改善,實現村村通水泥路,農村用電、飲水安全得到徹底解決,水利基礎設施得到極大改善,抵御自然災害能力明顯增強。
10.4 其他類項目績效目標。通過實施雨露計劃,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得到加強,自身素質大幅提高,通過自身力量實現脫貧增收致富的基礎更加牢固。
現對《寧強縣2018年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補充方案》進行公示公告,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干部群眾監督。監督電話:0916-5838688 12317。
附件:寧強縣2018年度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明細表,補充方案匯總表、明細表
寧強縣脫貧攻堅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