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警惕新型網絡詐騙的風險提示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和社交媒體的普及應用,不法分子通過虛假包裝、偽造背景,注冊各類APP或網站,虛構各類項目等手段進行網絡詐騙的事件高發頻發,呈現跨境化、鏈條化新特點,嚴重影響市場秩序,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此,溫馨提醒廣大群眾高度警惕各類新型網絡詐騙,謹防財產損失。
一、常見新型網絡詐騙騙局
(一)投資理財類騙局。此類騙局冒充正規機構,設立資金盤、套牌金融APP、虛假外匯平臺,虛構股票、基金、外匯等投資產品,以“保本高息”虛假宣傳吸引消費者,以“專家內幕”虛假消息誘導投資,以“投資返利”虛假平臺轉移資金,資金隱蔽性極強。比如,“鑫慷嘉”對外標榜為“迪拜黃金交易所(DGCX)中國分站”,宣稱與中石油簽訂了“戰略協議”,誘導投資者充值,創建“TT”APP(聊天軟件)和“DGCX”APP,通過“TT”APP給跟單信號,投資者在收到跟單信號后在“DGCX”APP上交易。同時,通過設立多級分銷體系,以等級制度和物質獎勵激勵會員發展下線,引導用戶充值USDT(泰達幣),50%被團隊長瓜分,剩余50%用于偽造虛假盈利,提現時再扣10%“激活費”。目前“DGCX”APP無法提現,宣稱繳納本金10%的稅費可以提取每日收益,可能導致二次“收割”。
(二)消費返利類騙局。此類騙局披上綠色消費、電商運營、社區團購、健康養老等“溫情”外衣,以“消費全返”“積分補貼”“零元購物”為噱頭,實則依賴會員拉人頭維持資金鏈,誘導投資者通過購買產品加入會員,并發展下線來獲得高額返利。比如,“海順易購”打著社交電商新零售的旗號,冒充央企,采取購物返利的模式,將用戶分為會員、創客、創投三個等級,創客、創投需要消費一定金額再返現,但返現周期很長,并以“分享獎勵”誘導會員發展下線,每直推一人可獲得6%的獎勵,間推可獲得4%,集社交流量、傳統電商、積分模式、消費返現、分享激勵模式為一體。
(三)虛擬貨幣類騙局。此類騙局打著去中心化旗號,虛構技術背景和應用場景,發行無實際價值的代幣來“質押生息”,還延伸推出“挖礦工具”,雇傭“幣圈大V”站臺,利用投資者的“暴富”心理和對區塊鏈技術的不了解進行欺詐。比如,“OURBIT數字貨幣交易平臺(歐比特平臺)”對外宣稱“新加坡注冊”“持有美英金融牌照”,虛構9種虛擬貨幣交易假象,營造出專業合規的平臺形象,吸引投資者入局,并誘導投資者參與高杠桿投資,以高額利益分成、風險共擔的模式發展一級代理,通過操控數據、鎖定賬號、游說追加投資或直接封禁等方式詐騙投資者。
(四)虛構項目類騙局。此類騙局通過偽造政府背書,邀請名人站臺,購買媒體廣告提升可信度,營造一種國家認可的假象,并虛構項目,散布涉詐APP。比如,“EDA項目”對外宣稱由香港EDA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推出,以推廣“跨境電商和物流公司”的流量熱度為名義,通過線上注冊會員、推廣業務,線下推介返利等方式發展會員獲利,并鼓勵會員發展下線,提升團隊等級,是典型的“龐氏騙局”,純資金盤操作。
此外,近年來虛假網絡貸款類、虛假征信類、刷單返利類、網絡游戲產品虛假交易類、網絡短劇虛假投資類等其他網絡騙局也層出不窮,滲透之廣泛、隱蔽性之強,以及手段之多變,常常讓人防不勝防。
二、風險提示
(一)警惕“高回報”陷阱。牢記“天上不會掉餡餅”,凡是宣稱“低投入、高收益”“穩賺不賠”的理財或項目投資,多為詐騙,切勿輕信。對陌生項目、創業項目,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金融管理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官網等正規渠道查詢企業資質和理財產品,切勿被“新概念”“新名詞”迷惑。
(二)抵制“拉人頭”誘惑。若盈利主要依賴發展下線,收取入會費而非實際經營,無論包裝多新穎,均可能是傳銷。面對“熟人”提出的生意合作、投資理財等與金錢相關的建議時,要保持理性,提高防范意識,不輕信熟人推薦,避免誤入“殺熟”陷阱。
(三)拒絕“虛擬幣”交易。我國已明確規定,虛擬貨幣兌換、買賣、定價、信息中介等業務均不受法律保護。通過歐易等虛擬貨幣交易平臺買賣虛擬貨幣的行為不具有合法性。參與其中,不僅投入的資金可能血本無歸,更可能因不經意間卷入洗錢、詐騙等違法鏈條,面臨法律的嚴懲。
(四)嚴守“防泄露”底線。不隨意向陌生機構或個人提供身份證、銀行卡等個人敏感信息,并注意保護好個人電子設備的安全,避免因設備丟失或被入侵導致信息泄露。我們要通過正規網站下載合法APP,切勿通過不明鏈接等渠道下載。
新型網絡詐騙花樣繁多,但最終目的都是為了騙取錢財,請廣大群眾務必提高警惕,增強風險防范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盲目參與虛擬貨幣交易、期貨投資炒作等投機活動,?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
來源: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寧強縣金融協調服務中心
2025年8月5日